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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女有财路(上)  第1页    作者:宁馨

  序言

  作者简介

  宁馨,黑龙江人,黑土地养育出的古怪女子,

  温柔善良却不喜交际,偶尔也会敏感、矫情,性格略有些矛盾。

  处女座,凡事注重细节,力求完美。

  清闲时刻,最爱伴着一杯茶,一盏灯,安静的读书或者看部老电影,

  然後把所有对人生的体悟转化成一个个快乐或悲伤的故事。

  岁月的小路斑驳又深沉,愿与所有朋友一起慢慢走过。

  序言  绝处见生机

  故事一开始,是一个快被逼上绝路的母亲。

  我不知道大家在生活里是不是遇过走上绝路的人,我还算挺幸运的,周遭亲朋纵有不如意,也都平安如常的过着日子,除了一个叔叔,印象中在我小时候要追求我阿姨未果,却在我大学时,听说了他在租屋处轻生,走了。

  我阿姨和我妈聊起时说,那人年轻时便抛家弃子,花天酒地,我阿姨并不欣赏,後来他年纪大了,身边没钱了,想回家妻儿不认,会走上绝路虽令人同情,但也不让人意外。

  也许对那叔叔的家人来说,这样的结局是报应、活该,对於外人而言,也只是唏嘘几句的闲话,不知为何这事在我脑中留下印象,许是曾见过那叔叔几次,拿过他的零食饼干吧?!

  每个会走上绝路的人,必定都有苦衷、内情,有的或许真是罪有应得,不过我想应该有更多都是想绝处逢生,置之死地而後生的。

  宁馨新作《闺女有财路》中女主角任瑶瑶的母亲刘氏就是这样,她一生辛苦,子女也跟着她吃了不少苦头,为夫家婆母、大伯子一家做牛当马,不说功劳也有苦劳,却连为生病的闺女请个大夫都不可得,她无助了,她悲凉了,若是不能救女儿,宁愿一头撞死在祠堂梁柱。

  幸好,她以死相逼逼出了分家,得了些许田产,卖了给闺女治病,这个没真走上绝路的母亲,柳暗花明又一村,上天给了她一个大珍宝,她拼死护住的女儿已换了一抹来自现代的灵魂,真心把他们一家当成自己家人,带着他们做烧饼、嫁好夫,发家致富,幸福美满。

  这过程十分精彩,其中与男主角隋风舟从女方的一见发花痴……不是,一见钟情,到情愫渐生,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隋风舟身子虽弱但是意志超坚强、脑袋非常好,我觉得他能当机立断放弃求得爵位的机会,改为拿功劳保住任瑶瑶父亲的一条命,功劳爵位以后再想法得,这种对自己能力的自信、对心上人的维护,比什么都强,身子弱又如何,更何况他托任瑶瑶的福,身子也与常人无异了。

  而那些苛待任瑶瑶一家的「坏人」,命运很公允的给了他们应有的结局,完美的写下了「人不要脸,猪狗不如」这样的注脚,大快人心,不过瑶瑶说得好,「平日行善积德,必然会有好报,若是做坏事,就会得恶果。但既然人家得了报应,我们就不能再幸灾乐祸,不厚道。」所以不笑他们了,在心里偷偷痛快就好。

  故事将结束的时候,差点走上绝路的母亲已没了大烦恼,日子过得舒心,愿我们的人生,都能如书中角色一般,心存厚道的处世,在绝处时,有人伸把援手,拉着我们到顺境。

  第一章  出了马棚进猪圈(1)

  三月初,春光明媚,偷懒了一冬的太阳开始每日都出来赶工,挥洒它的热力,北风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温柔了,吹拂得田间地头的草丛和枝条有了些微的绿意,就是蛰伏了一冬的昆虫、鸟雀和小兽们也走出了躲藏处,小心翼翼的探头探脑,打量这个陌生又熟悉的世界。

  但这样的好日子里,任家村的祠堂里却是气氛凝滞,很是压抑。

  刘氏怀里抱着奄奄一息的大女儿,眼睛肿得如同核桃一般,平日里即便再苦再累,她的发髻和衣衫也从未乱过一丝,但这会儿,发髻早就在抱着闺女跑来的时候散掉了,跌的那些跤磕得她膝盖青紫,衣裙上也满是泥土。

  可这一切都已经不看在她的眼里,受了十几年折磨,她咬牙苦忍,总以为会有尽头,会等到婆母过世,盼到孩子们长大成人,如今这个简单到卑微的愿望,却在大闺女的重病面前碎了一地……

  不分家就死!

  她狠狠咬了自己的嘴唇,放声痛哭,「二爷爷、三爷爷,各位叔伯婶子们,我刘荷花千不好万不好,总在任家做牛做马快二十年,我没吃过一口饱饭,没差过一件活计,不到三更天不敢睡觉,鸡叫就起身。瑶瑶之前落下的哥儿就是秋收时候生生累得落掉的,好不容易生了瑶瑶,第三日就下地做活儿,留了一身病,前几年生辉哥儿和月月的时候,又差点儿去见了阎王,我……我活该啊,谁让我嫁了任大山这个闷杠子!是我上辈子欠了任家的,我当牛做马还,但我的儿女没罪啊,他们也是任家的血脉,为什么有病了不能治,要活生生的烧死啊,我的闺女啊!」

  刘氏说着话,哭着把怀里的大闺女放到了地上。

  十五岁的闺女,在别人家里都是要出嫁的年纪了,除了做做针线,攒攒嫁妆,根本舍不得让她们去做什么活计。

  但刘氏的闺女却瘦小得不如人家十二岁的孩子,褐色的布裙一看就知道是捡了人家穿旧改小的,甚至补丁累着补丁,衬得脖子更纤细,脸色更苍白,加上手上的冻疮,真是可怜至极。

  「我可怜的闺女啊,一口肉没吃过,一件新衣裙没穿过,就这么要走了!娘对不住你啊,是娘没能耐,怎么干活儿都讨不了你奶奶的喜欢!是娘该死,但怎么偏偏是你替娘担了这个罪啊!」

  慈母心,声声泪!白发人送黑发人,即便是铁石心肠之人,这会儿见状也是心头泛酸。

  一旁跪着的任大山,身量高,骨架大,却瘦得像根竹竿,蜡黄色的脸上眉头几乎要皱成了疙瘩,眼里隐隐也带了红色。

  再看辉哥儿和月月两个七岁的孩子,也是黑黑小小,满脸惶恐的挤在爹娘身边,连街边乞儿都不如。

  这一家子,怎么看怎么是一个大大的「惨」字。

  围在周围看热闹的妇人,有的实在忍不住,小声说道:「这老二一家太可怜了,平日就没停了活儿,一家子连两个小的都在打猪草、砍柴呢。」

  另一个妇人也接话道:「就是啊,都是任家的儿孙,怎么就两个样儿?」

  「人心都是偏的,你们没看……哼哼,一家人有吃苦的,当然也就有享福的了。」

  一个平日同刘氏处得不错的小媳妇仗着新嫁过来没一年,装作不懂事,很是说了几句公道话。

  「大伯一家都是穿金戴银,可没人做活儿啊,怎么就二婶一家连饭都吃不饱?明明院子里空房间那么多,偏让他们住马房,瑶丫头就是生生被冻病的!都是儿孙,四奶奶也太偏心了!我二叔不会是小时候从外边抱养的吧?」

  「嗯哼!」

  本来坐在椅子上,眯着眼睛好似在晒太阳的两个族老,听着妇人们这么说,有些装不下去了,睁开眼睛开口道:「老二媳妇,家长里短的事,能过去就过去吧,你是个好的,村里人都知道。回去吧,我下午劝劝你婆母,给大丫头找个大夫来看看。」

  和稀泥!族老们一向如此,不肯担麻烦也不肯无利起早。

  刘氏恨得咬牙,若是婆婆肯出银子,她的闺女会这样一只脚踏进阎王殿吗?之前两日她已经跪着求了十几次,哪次换来的不是打骂?

  抱着闺女跑去城里求医,却半文钱都拿不出来,所有医馆都不肯救治。

  眼见闺女就要没命了,她难道还要带着小儿子、小闺女继续让人家折磨到死吗?

  「好,既然族里不给我们母女做主,我也不活了。与其活活累死饿死,不如今天先死了,还少受些罪!」

  她说着话,抹了脸上的眼泪,抱起气息更弱的闺女猛然起身就往祠堂的廊柱上撞去。

  任家祠堂是百年前一位先祖所建,先祖官拜知府,荣归故里后特意让人寻了好木料,建了这祠堂。即便过了一百年,任氏再无人才,但祠堂却依旧完好如初,廊柱也不曾被虫蚁啃蚀,若是撞实了,可真是会要人命啊。

  「快拦住她!」

  「哎呀,二婶子!」

  众人都惊得赶紧阻拦,七手八脚扯回了抱着闺女的刘氏。

  刘氏死命的挣扎,放声大哭,「真是活不了了,活不了了啊!让我带着闺女死吧,否则就是活受罪啊!」

  妇人们都是红了眼圈儿,纷纷劝着,「二婶子,不能这样啊,要想开点儿啊!」

  正是闹着的时候,突然院外又走来四五个人,老的少的都穿着绸衫,面色红润白胖,显见平日没少享福。

  这会儿眼见众人模样,那老妇人却是骂开了——

  「烂心肝的小娼妇,整日偷懒扯闲话儿,今儿还胆大包天,撺掇我儿子来分家,我打死你这个黑心货!」说着话,这老妇人就拔了头上镀金簪子要去戳刘氏的眼睛。

  她一旁的中年妇人年岁也有四十左右了,却穿了件大红刺绣褙子,手上套着明晃晃的金镯子,两腮的肉挤压得鼻子眼睛更小了,很有些暴发户的刻薄模样。

  眼见婆母就要「行凶」,她假意阻拦,但嘴里却是火上浇油,「娘啊,虽然二弟妹又馋又懒,还老是偷东西扯闲话儿,但毕竟是一家人,您可不要同她生气,否则气坏了身子,她又要出去说您装病折磨她了。」

  不必说这老少妇人就是任家老夫人及大夫人了,虽然住在一个村子里,别人家都是婶娘嫂子的喊着,她们却担了个夫人的名头,原因无他,就是两人身旁站着的那个中年男子——任家老大任大义,万年不第的秀才老爷一名。

  就如同村长也算个头儿一般,秀才不大不小的也有些身分,起码家里可以少纳一个人的粮税徭役,出入县衙也不必跪官老爷。

  于是,除了两位族老,其余众人即便心里看不起,也都是低头行礼。

  任家老夫人陈氏很是骄傲的抬起了下巴,冷冷「哼」了一声,末了很有几分不客气的望向两位老爷子,「他二爷、三爷,我家这恶妇跑来闹事,你们怎么不叫人大棍子打出去?惹得村里人到处吵嚷,外人听了,万一坏了我家老大的名声,以后他可怎么做官啊!」

  任大义没有说话,但却捋了捋稀疏的胡子,显见也很为伤了自己的颜面不满。

  两个族老本来还想客套两句,毕竟百十年来,任家也就出了任家老大这么一个秀才,可是听到任老太这般大言不惭,呵斥家里下人一般呵斥他们,两人都有些不喜。

  于是,身形瘦小的二爷爷当先开了口,「老妹子,你家里的事按理说我们不该多嘴,但族人都聚集在此居住,老二一家平日什么样大伙儿也都清楚,你即便有所偏心,也别做得太过,否则传扬出去,当真伤了老大的声名,那可怪不得别人了。」

  「是啊,听说秋天时又要大考了,到时候可是会有官老爷下来考察生员名声的,哼!」一旁的三爷爷也轻描淡写的补了一刀。

  果然任大义胡子抖了抖,赶紧拦了还要说话的老娘,一边给两老行礼一边说道:「两位长辈误会了,我娘也是疼爱老二一家,见不得他们夫妻行差踏错,这才多有管教,没想到弟妹想不明白,这才有了今日之事……」

  他还要再说,不料刘氏却是气得浑身颤抖。

  这么多年,大伯子要去诗会,去酒楼会友,要做新衣衫,要买文房四宝,还要买把玩的小玩意;老太太要吃点心,大嫂身子「虚弱」要长年喝人参汤将养,大侄子要读书,大侄女要新衣裙、新首饰参加小姐们的聚会……

  家里三十亩旱田、十亩水田,都是他们一家五口在照管,春种秋收,忙个不停,还要做饭洗衣、喂牛。任大山农闲时节还要进城打短工,她要做绣活儿,所有银钱一文别想落下,最后一家人吃不饱穿不暖,闺女要病死了都抠不出一文钱买药。

  这实在是欺人太甚,撒尿把人淹死也没这么可恨的!

  她狠狠抓了一把身下的沙土,往任大义开阖不停的大嘴扔了过去。

  「闭上你的狗嘴!」刘氏是彻底豁出去了,平日所有的隐忍在病重的闺女面前荡然无存。「任大义,你敢说这话,也不怕天打雷劈!我家瑶瑶病了七八日,哪次要银钱,你都说没有,但是你昨日还花了三两银子买个什么破纸镇,我家孩子爹这一冬赚了多少工钱,有你买玩意的,就没有我闺女救命的,是不是?你不让我闺女活,我跟你拼了!」

  刘氏放下闺女,就去撕扯任大义。

  不知道是陈氏婆媳两个被吓住了,还是拉架的几个妇人有意放水,居然真被刘氏抓住任大义的青色长袍,三两下就扯下大半。

  任大义慌乱躲避,嘴里呵斥着,「胡闹,还不松手,成何体统?」

  可刘氏就是不撒手,甚至抱着他的大腿要下口咬了。

  他吓得声音都尖利起来,「这日子过不了了,过不了了!」

  「过不了就分家!」刘氏死死扒了他的一只鞋,嘶声喊着,「我们只要五亩地,两亩水田,三亩旱地!水田卖了给瑶瑶看病,立刻就卖!」

  两个族老本来脸色也有些不好,做弟妹的抱着大伯子的腿脚,这实在太过难看了,但是听到刘氏这话,两个族老下意识对视一眼,都是干咳起来。

  他们两家都是人丁兴旺,儿孙一成家,这家里田地就有些不够了,去别村买吧,有些不便,自家村子又没人卖。

  说起来倒是任家老太爷在县城做了半辈子掌柜,攒了座村里最大的二进青砖院子,又趁着先前的灾年买了十几亩好水田,如今若是老二一家肯出卖,倒是一桩好事。

  「老大啊,事到如今,这事好说不好听,不如……就分家算了,你们一家伺候老娘终老,多得一些家产也是应该,老二一家三个孩子,分几亩薄田也不多。」

  「就是啊,强扭的瓜不甜,树大分枝,把家分了,也省得以后闹得鸡飞狗跳,更伤情分,左右还在一个村里住着,亲兄弟也还有个照应。」

  任大义有些愣神,不明白几句话功夫,怎么就说到分家的事了。

  陈氏却是跳起来就要去踹刘氏,「该死的丧门星,是不是你早就撺掇老二分家了?故意把那死丫头整死,就为了藉机分家!你作梦,我就是死了也不……」

  她话说到一半,就被老大媳妇拦住了。

  冯氏低声劝道:「娘,老二家孩子都大了,吃喝都多,又眼见要陪送嫁妆,不如把他们分出去,秋时老爷中举,咱们一家都跟着他去外地做官,老二一家也是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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