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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定宝妻  第6页    作者:元柔

  “我放在我的荷包里,应该还在我的房中。”那天入睡前,她随意将荷包压在枕头底下。

  “我知道了,你好好养伤,我明日再来看你。”岳翡丢下话,便起身匆匆离去,趁着那些人还没发现前,要快点将东西给拿到手。

  蛤?林琳愣了一下,明天还要来看她?呃……我们好像没那么熟啊,王爷。

  ***

  皇帝得知岳翡派人来传递的消息后,便命他马上把东西带到皇宫,不过后续的事情他怎么也不要弟弟插手,他被弟弟受伤的事给吓到了。

  再说,他还特意让林大人的女儿到弟弟的别院去养伤,可不能辜负了这个好时机。

  其实私底下他还是去找了国师,国师只回他一切命中自有定数,比之前直接关门或冷嘲热讽要好多了,可见林大人的女儿或许就是弟弟的命定之人,当然要趁这个好机会让两人凑成一对。

  岳翡不知道皇兄的这些想法,只以为皇兄不放心他身上的伤,而且他也有点放心不下林琳,怕她一个人待在别院又遇到危险,倒也不再坚持,不过若是皇兄有需要,他一定会尽全力相帮。

  皇帝特意私底下交代了冯九,让他提点一下岳翡,教他多哄哄女孩开心,早日把王妃给拐进王府里。

  对此,身为一个八岁就失去某样器官的冯九,他想要咬着被子哭,让他教王爷哄女孩开心?这个技术太难了,他没学会啊皇上!

  不过他也聪明,没看过猪走路也吃过猪肉,皇上哄皇后的方法他也知道,依样画葫芦应该是不会差太多的。

  而林琳本以为寿王说的明天再来看她只是客套话,不过她没想到从隔天开始,寿王真的每天都来看她,而且很诡异的每天都送她礼物,只是送的那些东西……让她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她莫名有个想法,寿王该不会是……想追求她,所以才这般讨她欢心?

  今天,寿王又来了,也同样准备了礼物,林琳的眼睛快速地眨啊眨的,看着冯九捧着盘子递来的今日礼物,是一条黑黝黝小巧的长鞭,材质看起来很好,把手的地方甚至还镶着一颗宝石。

  岳翡一双眼睛盯着她,发觉她并没有露出开心的样子,他疑惑地看着冯九,不是说这条鞭子据说是用黑蛇蛇筋编织而成的,十分难得,就连皇后都想要,林姑娘收到会很开心吗?现在是怎么回事?

  冯九也有点茫然,他上次看皇上送皇后一条烈火鞭,皇后就很开心啊!

  看着两个人“眉来眼去”的,一个茫然、一个凝重,林琳突然觉得很好笑,拿起鞭子捂着嘴,笑得很开心。

  看她笑了,岳翡拧在一块儿的眉头才松开来,脸上也染上淡淡的笑意,心跳得飞快,就算她穿的只是普通的青衫,没有妆容、没有绫罗,艳丽容色上的笑靥依旧美得让他无法转移目光。

  “你、你好好休息,我先离开了。”一股热气从脚底窜起来直到脑门,岳翡一向清冷的面容红了起来,心底一阵骚乱,他语气急促地说完,便脚步凌乱的离开了。

  冯九先是讶异主子居然脸红了,回过神,对林琳弯腰行礼后也追了出去。

  林琳很是意外,没想到寿王是这么纯情的一个人,不过当她低头看着自己手中的黑鞭,决定还是再观察观察吧。

  冯九跟着主子走到中庭,又跟着主子停下脚步,而后不解地轻唤一声,“王爷?”

  岳翡脸色微红,气息有些凌乱。从小生长在皇宫中,又是唯一的皇弟,对他献媚的女子多得是,不过可能是因为小时候被宫女、嬷嬷龄待过,他对这些前仆后继的女人并没有太多好感。只是知慕少艾,他又怎么可能没想过自己未来妻子的模样,不过前两次订亲都没有好结果,第三次订亲更是成了一场笑话,他也绝了这份心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每看到林琳灿烂的笑容,他就无法控制内心的慌乱。“她……笑了,是喜欢吗?”

  可怜的岳翡没讨过女孩子欢心,只听着冯九从皇兄那里学来的手段照着做,前几天他送了几把宝剑、匕首,她都是一脸错愕,他本来还在疑惑冯九的法子行不行,这次送鞭子,她却笑了?那就代表她喜欢鞭子一类的软武?

  冯九用力地点头,双眼也亮晶晶的,“一定是的,奴才见林姑娘笑得像朵花似的,林姑娘一定是喜欢的。”

  冯十依旧稳稳地站在岳翡的后方,默默地看着冯九作死,他一点也不想提醒主子跟冯九这个笨蛋,他们是不是忘记林姑娘的家世背景跟皇后是天差地别?

  当朝皇后可是大将军的女儿,从小就舞刀弄剑的,极喜欢收集兵器,皇上送武器给皇后那是讨她欢心,但林姑娘可是清贵文官的女儿,送刀、送剑,还不如送本书。

  不过这些都不关他的事,他什么都不知道,他眼观鼻、鼻观心,就连耳边传来明天再送把软剑的瞎主意,他仍旧当作没听见。

  第5章(1)

  隔天,等岳翡再来的时候,在他送上礼物之前,林琳先递了一本书给他。“这是《闲阳杂记》,我比较喜欢这样的东西。”她还是决定把话说清楚,不然那些上好的武器送到她手里,也是白白浪费而已。

  身处古代,女性的自由也是有极限的,再加上古代出行并没有那么方便,她根本没机会去见见其他地方的风景。

  她知道自己所处的古代跟她记忆中的古代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只是朝代名称都不一样了,也不知道历史到底从哪里就转弯了,依照她自己的推测,大丰朝不论是科技的进步还是民生的便利,都和明代颇为相似。

  历史总是会有诡异的契合之处,她翻过史书,曾经最出名的唐朝诗人都以不同的面貌、不同的名字出现,相同的是流芳百世的诗词而已。

  她最喜欢看游记,一方面是她曾经住过自由的世界,另一方面,是她在那自由的世界也没见过这些地方的风景,所以只能藉着这些游记,幻想着自己也许有一天能够走遍天下。

  谈到游记她的眼神就熠熠生辉,眼底充满着向往,岳翡定定地看了她一眼后,才把目光落在手里的杂记上,“你喜欢游记,是想学那些太学的学子去游学吗?”

  “嗯,你不觉得天下这么大,能看、能听、能走、能画的地方太多了吗?你看这本书的作者,他曾经到大漠看过日落,而且他一路上经过的所有地方,都有其独特的美。”

  她超喜欢《闲阳杂记》的作者闲阳居士,他撰写的游记不多,但是每一本读起来都那么引人入胜,书本上勾勒的风景诱惑看书的人恨不得能亲眼见识。

  闲阳居士?岳翡在她没注意的时候撇撇嘴。

  “你想去看大漠?那里很苦,什么都没有。”所以某人去的时候,三不五时寄信回来烦皇兄,一路上要人、要钱,既然要出去走,又要舒服,麻烦死了。

  林琳眨眨妩媚的大眼,好奇地盯着他,“你去过吗?”

  岳翡在朝野中一向是很神秘的,他不参与朝政,十六岁之前都住在宫里,十六岁之后才出宫建了一座王府,只是当初还没有娶妻,所以没办法正式封王,直到今年才封了寿王。

  “嗯,去过。”因为某人赖在那里不肯回来,没办法,只好他去“带”对方回来,那位某人就是前任国师。

  前任国师退位后,简直退化成三岁孩子一样,任性得令人发指,听到哪里有好吃的、好玩的,不管不顾就要去,还拖累别人。

  “那你还去过什么地方?我只待过京城跟益州,我小时候住在益州的大兴城,你知道那里吗?”以前在乡下也很好玩,大兴城并不是一个太繁华热闹的地方,唯一好玩的便是四周天然的美景。

  “很多地方,去过大漠、江南,也去过草原。”

  那些地方都是他随着老顽童前国师一起去的,想到那些记忆,他的表情不自觉有点僵硬,那可不是什么好时光,那个老家伙吃要吃最好、睡要睡最好、坐要坐最好,既然这样,又何必出游?

  重点是,就算他讲话再难听,那死老头总是当作没听到,不给他吃好、过好,他就能当街躺在地上打滚,他被他无赖的行径气得差点没吐血。

  而且那个死老头居然还有脸写什么游记,自称是闲阳居士!屁!不要脸的老家伙,那几份游记都是跟他一起去的上上一任状元代笔的,结果成名的却是什么鬼闲阳居士!什么玩意儿!

  不过这些话岳翡只敢自己在心里腹诽。

  “真好。”林琳很是羡慕地看着他。要是她身为男人该有多好,天下之大,她好想到处看看。

  岳翡迟疑了一下才道:“以后有机会,我再带你去。”说出这些话后,他的耳朵也红了。

  林琳愣了一下,脸颊也染上一抹胭脂色,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样的承诺太过暧昧。

  久久没听到她的回应,岳翡耳际的红晕慢慢退去,室内一片寂静,好一会儿之后,他才站起身。“聊了那么久,你休息吧。”果然,还是没有人愿意陪在他身边吗?

  他突然觉得有些意兴阑珊,直到他走到花厅门口附近时,才听到背后传来细细的声音——

  “好。”

  岳翡脚步一顿,嘴角缓缓勾起,他回头一望,躺在床上的人儿已经用被子盖住自己了,他也没再走回去,只是眼神不自觉地放柔了。

  “就这么说定了。”

  他的声音轻轻的,却穿透了被子,落入林琳的耳中。

  她已经害羞到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只能闷在被子里随意点头,又怕他看不到,只好伸出一手猛挥,让他快出去。

  低低的笑声再次传来,让林琳羞得恨不得在床上打滚了。她怎么会突然因为他的背影看起来很孤寂,就冲动的说好了呢?完了!要是被爹知道,她一定会被打死的。

  羞死人了!

  ***

  虽然讨欢心的方式一开始错了,但岳翡知道后马上修正方法,一天带上一本书,偶尔陪着林琳在中庭读书。

  真的是读书,岳翡翻开那些游记,逐字念给她听。

  林琳本来还很不好意思,不过他的声音真的很好听,让她渐渐沉迷,而且他在念游记的同时,若是这个地方他曾经去过,他就会补上一些书上没有的内容,比她自己看书还更有趣。

  两个人的感情也在这样日日相处之中加深不少,别院里的人全都乐见其成。而本来只能躺在床上的林琳,伤势也渐渐复原,除了腿上的伤令她走路还有点跛之外,其他的外伤和内伤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剩下的就是慢慢把流失的气血补回来。

  早在日子转热之前,岳翡就让宫女整理水榭旁的院子,让林琳住进去,他则住在湖的对岸另一座水榭院子中。

  两座水榭之间有一道九曲小桥连接,一旁还有一座宽敞的石亭,四周以青色薄纱当作帷幕遮掩。

  水榭旁的湖泊一直都是活水湖,种满了夏季盛开的荷花,以竹管凿洞引湖水由上往下经过水榭的瓦片,自然一直有水遍布近整座水榭,比起用冰盆,这样的降温方式更加有效。

  林琳深深觉得,这个地方虽称为别院,但规模大小都可以说是一座小别宫了,但她不知道的是,之所以叫院,是因为皇帝把这座小别宫赐给了岳翡,成了岳翡私有物,不能以宫定名。

  看着窗外落下的水幕,林琳舒坦地吁了口气,这可是她来到京城后,第一次不怕夏天,而且她觉得古人的智慧果然不容小觑,这水也不是一天十二个时辰都放的,两个时辰放一次,落下的水又被土地给吸收,变成了地下水回到湖泊的水道里,一整个循环也不会浪费,只要在房里摆上一盆冰,一整天都能很凉爽。

  转头看了一眼放在房里的西洋钟,她觉得有点奇怪,往常这个时候岳翡已经过来陪她了,想到他,她脸上的笑意不由得染上甜意,而她头上的流苏簪随着她的动作轻颤,一只银色的蝴蝶在她发间轻盈地晃动着,一旁还有细碎红宝石做成的银丝流苏,这是他送给她的礼物之一。

  哪个女孩不喜欢漂亮的衣服首饰,林琳也不例外,尤其是收到喜欢的人送的东西,心情会特别好。

  岳翡好似要补足之前的失误一样,每天除了念书给她听,还会补上一份礼物,昨天就是这支特别的流苏簪,前天则是缂丝所制的粉紫色衣衫,大前天则是一本闲阳居士的亲笔游记,也不知道他从何得来,但她很喜欢。

  原本她只是想试探看看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没想到他这么细心又温柔,让她对他的心思,也变得有些不同了。

  ***

  岳翡不是不去找林琳,而是他被皇兄召进宫里,同被召来的还有现任国师兰璿与天龙军统领高昀,几人此时都在御书房里。

  与一般所想的不一样,皇帝所掌管的天龙军与寿王掌管的火凤军表面上看来是暗军,但其实天干地支各子队的队长或统领,都被分派在不同的将士兵种之中,除非手持龙凤双珏,否则是无法调动的。

  调查并不是很顺利,不论是闯进翰林院持手雷的黑衣人,还是刺杀仁恩郡王跟彭大人的逆贼,还有意图掳走林琳的灰衣人,这些人都查不出丝毫的线索,就如同黑夜中冒出的幽灵一样,消失在黑夜里无影无踪。

  朝廷表面上似乎一切平静无波,私下却有种暗流涌动。

  许多跟前朝,尤其是跟前朝皇族关系密切的臣子,在皇上的暗示下,不是调派出京,便是报病休,几个与前齐有关的降将,更是纷纷闭门谢客,时常在外流连的也全都叫回来或送到乡下去了。

  “这么多天了,研究出什么了?”皇帝问道,林琳交上的地图就放在他身前的桌子上。

  “这地图应该不完全。”国师兰璿研究了这么多年的堪舆之术,也曾随前任国师游走天下,地图上的地理位置和现在的地方完全对不上,就算几百年过去,山川河水再怎么变化,也不可能变化这么大。

  “不完全?”岳翡陷入沉思,林琳告诉过他她是怎么发现这张地图的,而且其他本书中都没有另外的发现,“后面这首诗呢?”

  “这首是藏头诗,这几句凑在一起,是凑出了一个地方I关山渡马凌。”兰璿回道。这诗至少看得出来是在指关山渡这个地方的马陵坡,据说齐太祖是在那里起义的,只不过马陵坡这个地方可不小,而且这张地图跟马陵坡的堪舆图也对不上。

  “里面的内容呢?”查了那么多天就这些?岳翡很明显朝兰璿抛去不屑的眼神。

  “该不会另一份地图在两个王府之中?”岳翡猜想,李王跟关王曾经跟随太祖打入京城,有些封赏里混了前齐的物事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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