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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为难  第4页    作者:黎孅

  “晓瞳这回把你电话给了几个人?”宋祈告诉自己:别气,这不是她的错,千错万错,都是李晓瞳那女人的错!

  见她怯怯的伸出三根手指头,宋祈的眉头才稍稍纡解。三个是吗?还好,比他想像中少一点。

  “但是晓瞳当时没有告诉我,结果我自己另外给了三个还满谈得来的男人电话。”

  “什么?”三加三,六个?

  “他们看过我的专栏,对我的文章很有好感,而且也都是业界的人,我想以后说不定会有合作的机会就给了,没有想太多,结果现在……”杜宣良苦笑。

  她搞不懂自己,是她的态度出了问题吗?为什么总是会招惹像这样的爱慕者?

  只见一次面,交谈并不多,她也不认为自己给了对方什么暗示,偏偏就会被夺命连环Call。

  严格说来,她不是漂亮女人,也不会打扮自己,站在艳光四射的好友身边,她一点也不出色,但偏偏惹到烂桃花的都是她,这是为什么?

  “大概是因为那些男人都很想把你娶回家吧……唉,真好啊,为什么我都没遇到想娶我的男人呢?那些男人都只想跟我谈恋爱而已,我想结婚啊!”

  每当杜宣良遇到“热烈”的追求,李晓瞳都会非常感慨的说这些话,让她哭笑不得。

  看着她此刻的表情,宋祈心里越觉得闷。

  杜宣良在他手下工作五年,而他又曾经和她的姐妹淘交往过一年,两人的相处除了公事之外,还多了一点私交。

  他了解杜宣良的个性,她就是说不出拒绝别人的话,才会让那些男人以为自己有机会,拼命的骚扰。加上她又是一个乐于倾听别人吐露心事,会让人感到心平气和的女人。

  宋祈可以理解,像杜宣良这种个性的女孩,身边环绕的绝对多半是像他和李晓瞳这类型的人——强势、有魄力,喜欢别人静静听自己说话,而她正好从来不会显得不耐烦,总是微笑着聆听。

  “这种事情你可以找我帮忙,反正又不是第一次。”他伸手,掌心向上。“手机给我,我来处理。”

  宋祈暗暗咬牙,他会让那些敢打电话来的男人,一个一个吓得不敢再打来!

  杜宣良一脸愧疚,但又感激万分。“真是不好意思,又麻烦你了……”就像丢掉一个烫手山芋般,她把手机交出去给他。

  她明显逃避的神情,让他心情好一点——很好,那表示她对那联谊认识的六个男人没有太多好感,就算有联络也不吃亏。

  “宣良,要开会喽。”

  就在杜宣良把手机交给宋祈代管后,一名资深编辑也探头进她办公室,通知她开会。

  “好。我马上到。”杜宣良给了宋祈感激的一笑,便收拾起要开会用的资料到会议室去。

  而宋祈目送她离开之后,这才蛰回自己的办公室,他一边看杜宣良这个月写的专栏,一边吃着她为他准备的早餐,直到她粉红色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接起,听见陌生男人的嗓音。

  “小良……”

  这么亲密喊她的小名?是有很熟吗?

  宋祈不太爽,口气很差的回答,“她在忙,你哪位?有事?”

  “吓!你、你是谁?小良呢?”

  “我是她男朋友,你哪里找?”宋祈面不改色的说了谎。

  嗯……严格说来,这也不算是说谎,而是他将来的计划提前讲出口而已,如果能够让全世界的人都误会,那就再好也不过了。

  对,他喜欢杜宣良,但他没有办法告白,因为她至今仍认定他对前前前女友李晓瞳爱恋依旧,而像她这么重视朋友的女人,绝对不可能接受好友的前男友。

  因此,当他理解到自己的感情之后,他一反过去相中对象便直接出手的习性,默默的等待时机,了解她吃软不吃硬的个性,他就继续依赖她,对她撒娇,任她照料,被摆在她心中的第一位,这让他感觉还不赖。

  这么没志气的等待,让他的好友们听了都笑得快断气。

  没办法,他太晚察觉了,一直到去年夏天,他才发现自己对杜宣良的习惯,不只是习惯而已。

  “又到了夏天……”也没听完对方哪里找就切断通话,望着办公室的窗景,外头的阳光炙热,他想起去年的夏天。

  如今转眼又过了一年,他的进度这么慢,铁定会被死党嘲笑。

  “不,不行,可不能再这样下去。”看着摆在桌上、属于杜宣良的粉红色手机,他想了想后,下了决定,拿起自己手机搜寻出电话簿里前前前女友李晓瞳的号码。

  “瞳,是我……有事情,我想请你帮忙。”

  眼中突然大亮的光彩,让宋祈看起来像头锁定猎物的豹,危险又致命……

  一个夜凉如水的夏夜,杜宣良在晚上十点的时候,一身轻便运动服,偷偷摸摸的以钥匙转开住家大门的锁。

  “嘘,小声点,小声点哦,瞳不会醒来,不会醒来,她不会发现的……”她一边小声啐念,一边又鬼鬼祟祟的把庞然大物偷渡进住处。

  “汪!”

  但可惜,那个偷渡客一点也不懂得安静,发出声音破坏了杜宣良的完美计划。

  “大丹,嘘——”杜宣良顿时感到很头大,回头对偷渡客——剃了毛的一只黄金猎犬懊恼的喊。

  黄金猎犬大丹摇着尾巴,歪着头,因为天气热而吐着舌头,圆滚滚的眼睛看着杜宣良,一副无辜的模样。

  “噢……”大丹无辜的表情让杜宣良心软了,赶紧蹲下来抱住它的头,愧疚自己刚才态度太凶。“我没有骂你,但是我怕瞳会生气,所以在她发现之前,我们要快点进房间,Go!”牵着狗绳,她让大丹跟随自己的脚步行动。

  不愧是训练有素的狗,大丹乖巧的让杜宣良牵着,眼见就要偷渡成功进房间。“杜宣良,我闻到它了!”原本在房间里的李晓瞳尖叫着奔出来。

  当她打开房门,正好就与那一脸心虚的杜宣良,以及太过快乐的黄金猎犬对上视线。

  “我说过……”李晓瞳瞪着好友,再看看那头朝自己猛摇尾巴的笨狗,不愉快的记忆闪入脑中。

  “汪!汪汪汪汪——”

  还来不及把狠话讲出口,李晓瞳就立刻被大丹热情的扑上,而且它还咬住了她的裙摆不松口。

  “噢!给我放开!这是我新买的睡衣,我第一次穿耶!”李晓瞳花容失色的大喊。

  但是无论她怎么推那只体重跟她相当的大狗,甚至打它的头,她都没有办法让大丹松口。

  “Wait!住口,大丹!”杜宣良压低嗓音。拉了拉狗儿项圈,顽皮热情的大狗立刻松口。“进去。”随她开房间门,命令狗狗进去。

  “坐下,不准动。”

  而大丹竟然也真的乖乖的听话,坐在房间的地板上等待。

  “吼,小良,我明明就跟你讲过很多遍了,那只笨狗不准踏进我家大门!你干么又带它回来?讨厌死了,它怎么老对我的衣服有意见?是想毁掉我几件睡衣才甘心!”越想越生气的李晓瞳,忍不住怨恨起没把狗教好的主人,气到全身发抖,小心眼的对着无辜的狗狗大叫,“叫宋祈把他的狗带回去!”

  李晓瞳跟宋祈养的这条狗不合,就算分手了依旧。

  “宋祈去香港,后天才回来……”杜宣良吞吞吐吐的对好友解释,“如果可以,宋祈也不会让大丹离开他身边——”

  “那可以送去宠物宾馆啊,你干么帮他照顾?”看她没志气的帮宋祈讲话,李晓瞳又一肚子火,打断她的话不让她继续讲。

  “唉哟,那样大丹好可怜,都被关起来。我白天会带它去公司,晚上尽量晚一点回家,不会打扰到你,而且我会确实打扫,绝对不会让房子有味道。拜托啦!瞳,就忍耐两个晚上。”杜宣良嗓音软软的对好友请求,“好嘛?”

  看她的表情,李晓瞳挫败的低吼了一声。

  “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宠宋祈?”

  “瞳,谢谢你!”了解好友高傲的自尊心,这么说已经算是同意了,杜宣良感激的拥抱她一下。

  她承认,她对宋祈真的太宠了一点。

  不只帮他准备早餐,还越过线的帮他跑洗衣店拿他送洗的衣物,在他业务忙时帮他遛狗,他出国就替他照料他的宝贝狗,让他无后顾之忧。

  她从来没有抱怨过上司的公私不分,甚至可以说她是心甘情愿。

  她喜欢帮宋祈做这些事情,让她可以把喜欢的心情找到正当的行为表现,幸好晓瞳没有看出来,到现在还一直认为她帮宋祈做这些事情,是因为她胆小、害怕失去工作的原因所致。

  第3章(2)

  “宋祈这个老板当得公私不分,你一定要向他反应,不可以老是利用你脾气好,就给你制造麻烦,他起码也要加薪!这回你一定要跟宋祈谈,听见没有?你不是想买房子吗?那薪水一定要谈啊!”

  听见好友义愤填膺地为她抱不平,杜宣良不禁笑了。

  晓瞳不只是她最好的朋友,同时,也是她的恩人。

  她们是高中死党、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家境、学业、容貌都优异的晓瞳,多少人想成为她的朋友,但晓瞳认定的至交,只有她……

  高中毕业后,晓瞳不负众望的考上北部的国立大学,因此北上念书。

  而她因为自小父母双亡,已经靠舅舅、舅妈拉拔长大了,没有脸再开口向舅舅提出北上念书的要求。

  加上卧病在床的外公需要她的照顾,舅舅、舅妈经营的餐厅生意也要人手,她便留在老家,白天照顾外公、整顿家务,或是在舅舅店里帮忙,领取微薄的薪水,一点一点的存钱,花了五年时间才念完大学夜校。

  一直到她毕业那年,外公的病已经没有办法再撑下去了。

  外公哭着把她叫来,对她说:“宣良,你没有亏欠你舅舅什么,这些年来你帮得够多了,我走后,不要管你舅舅、舅妈讲什么,你拿着这些钱,离开这里,去过你自己的生活,不要再回来。”

  外公病得形同枯槁,如枯爪的手捏着数张偷藏下来的千元钞票,塞进她手里。

  她不肯收下,但外公坚持,并且要她发下毒誓,在他死后她一定会离开这个家。

  她毕业没多久,外公便过世了,原本她还对这个家有点留恋,但外公葬礼还未结束,舅舅、舅妈便迫不及待的继承外公名下的产业,盘算着转手能赚到多少钱,让她对这个家所感到的最后一点温暖也彻底消失了。

  舅舅收养她,但待她犹如下人,表妹、表弟不需要做的事情她都得做,舅舅不孝,视卧病在床的外公为累赘,更不用说刻薄的舅妈了,两个表弟、表妹也对自己的爷爷不闻不问。

  杜宣良心寒了。

  当处理完外公后事,她便不顾舅舅怒骂、舅妈恶毒的诅咒以及表弟妹们的冷言冷语,收拾自己简单的行李北上。

  离开时,她手中只有外公塞给她的几张千元现钞,至于从小到大一点一滴存下来的存款,自然被舅妈扣留了。

  人海茫茫,那时她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直到到了人潮汹涌的台北车站,她才茫然的打了公共电话给好友晓瞳求救。

  当看见好友十万火急的飞奔到她面前,一直忍耐着的杜宣良很不争气的哭了,而晓瞳也跟着她一起哭。

  然后,晓瞳就把她带到这里,不由分说的要她住下来,两人当起了室友。

  这间房子是宠女儿的李父买给晓瞳的二十岁成人礼,三房一厅位于台北市区,距离捷运站步行只要两分钟,是栋有大楼管理员的新大厦。

  想起当年种种,杜宣良不禁叹息,好在有晓瞳,不然她也不会有现在了。

  她拉回思绪,再次对好友强调,“瞳,还是谢谢你。我真的会加倍打扫的,如果你不满意,我可以在房租上多付一些钱也没关系。”忽视好友要她向宋祈抗争的叮咛。

  “这只笨狗会把家里弄得多脏我是不怕,反正有你在,我从来不担心家里会脏乱啦!我爸妈每次来看我,都觉得我们家干净得不像话,还老是说,其实应该是我付你钱求你跟我一起住才对,不该跟你收房租呢!就连我哥也说我生活习惯这么差,你还能忍受我,真是佩服你。”阿莎力的李晓瞳挥挥手。

  “怎么可以不收房租?你已经对我太好了,不收房租的话我会良心不安——说到房租,我正好领了钱给你。”杜宣良想到今天是发薪日,也是缴房租的日子,她连忙掏出皮夹,把领出来的钱交到好友手中。

  “也太多了吧?拿回去!”李晓瞳连数也不数,就鬼叫着又推回去。

  “……晓瞳,你要我别太宠宋祈,你自己也不能太宠我啊。”看着被塞回来的钞票,杜宣良苦恼的叹息。

  一开始搬进来时,她不懂北部的房价行情,晓瞳跟她说房租三千块一个月含水电她也相信,还说因为是好朋友所以不需要押金,再附赠全新家具给她使用,并且可以等她找到工作再分月摊还。

  直到她顺利找到工作,开始了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活,被同事问起她住在哪里时,她回答的地点让同事们吓一跳,她才知道这里是黄金地段。

  在这里住了大半年的她也是那时才明白,她每个月付给晓瞳的三千元房租,连付管理费都不够。

  “拜托,我才不差这点钱,给我还不是随便就花掉?你还不如存起来买房子,你不是想要一间属于自己的小窝吗?”

  李晓瞳的话杜宣良不置可否,因为从小就寄人篱下,住的是像仓库一样的房间,所以她的确希望有天能够拥有自己的家,一间属于自己的小窝,不必再寄人篱下。

  但是付不符合行情的房租,这让杜宣良一直住得心虚想搬走,还是李晓瞳死拖活拖硬把她留下来,耍赖着除非她出嫁或者是买到房子,否则不许搬走,甚至还拿绝交来威胁她。

  北上五年,杜宣良省下房租开销,加上她物欲不高,因此得以存了笔小存款,这都要感谢李晓瞳的帮忙。

  这段期间她庆幸自己有贵人相助,而她的贵人不只是晓瞳而已,还有宋祈。

  初北上的生活有晓瞳帮忙,工作上则有宋祈愿意录取没有半点出版编辑经验的她,带着她在身边不吝指导,让她建立自信,直到有今天的成就。

  这两个人对她意义非凡,因为都是很重要的人,所以杜宣良依然希望他们可以幸福……

  “我本来在房间都快睡着了,可是,闻到大丹那只笨狗的味道我就醒了……可恶!突然觉得好饿,我要吃东西!”李晓瞳嚷嚷的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才看见冰箱里的冷饭和炖牛肉,臭脸马上就笑了。

  而心思再度远飘的杜宣良,则被好友的话唤回注意力,怔怔地看着她走进厨房。

  “是我喜欢的红酒炖牛肉耶!小良小良,你好棒!”赶紧把食材拿出来,在冷饭旁边淋两匙炖肉后放进微波炉里加温,李晓瞳接着热情的冲来抱住杜宣良,感叹的说:“怎么办?小良,我突然觉得很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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