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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其外美食家  第6页    作者:席绢

  “唱首歌给我听吧。”

  “我只会唱那么一首,你知道的。”她不擅长唱歌,曾经跟师姐妹们去唱过几次KTV,发现自己音准很差,老是抓不到key  ,而且唱出来的大多是抖音,简直不堪入耳,以至于这方面的兴趣始终没有培养成功。

  “我就只想听那一首。”他也知道她歌唱得很差,唯一还能入耳的,就那么一首,那还是因为她比较常唱的关系,于是就唱得有点像样了。

  奉娴觉得这个人直一是太对她予取予求了,没有回应,不打算理他,免得宠坏了他,害得自己下半辈子翻不了身。

  “唱吧,我就要走了,下次见面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也许,就不再出现了……”

  哀兵之计都使出来了。她看着天花板,打算拒不屈服,没发现自己的双手正轻轻梳抚着他的头发。

  “娴……”

  这不是屈服,这是应付,奉娴这样告诉自己——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花非花·  白居易作)短短的歌词,反覆的吟唱,从初时的走调唱到逐渐顺耳,轻轻的、低低的,音色朦朦胧胧,似有若无。明明是温柔的声音,在昏暗的灯光下却有着清冷的效果。

  十一月下旬,属于深秋的寒意,正在这华丽精致的套房里弥漫着……

  第四章(1)

  金郁骐眨着酸涩的双眼,动作有些迟缓的起身,缓缓移步走入浴室里,却不太敢正视镜子里的自己;怕自己一点二的好视力会让他看到不想面对的事实,进而引发惊声尖叫的不优雅行为。青白的脸色、浮肿的眼袋、干燥得脱皮的嘴唇,当然,他那一向黑白分明的杏仁型桃花眼也没有逃过一劫,如今肯定爬满可怕的血丝……宿醉啊,真是要命!

  他其实一点也不喜欢喝酒。同样属于刺激性的饮料,他通常宁愿多喝几罐可乐,然后每天多在健身房消耗半小时。而他能勉强接受的酒类是鸡尾酒或香槟,至于那些酒精浓度高的、象征男人血性的烈酒,他向来是敬谢不敏、退避三舍的。他觉得喝烈酒就像在吞火,而他可从来没有打算去马戏团谋职表演吞火或喷火这种把戏。

  当然,身为大男人,面子还是要顾的,绝对不能让人知道他痛恨烈酒。在需要喝酒的场合时,他都是端着一只酒杯,走完全场,还不时暗中往酒杯里加水进去;当别人吆喝着干杯时,他都只是浅浅抿了一口。身为一个注重形象的优雅贵公子,是不轻易跟别人玩豪爽那一套的;而且他是一个养生派的美食家,从不暴饮暴食,不会让过多的刺激性食物或饮料伤害身体——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久而久之,大家也都知道不能找他拚酒,金大公子拒绝所有不优雅的行为。他的一群吃喝玩乐的朋友都知道他公开场合只饮一杯,即使存心灌他酒的,迫于交情,也最多止步在第二杯,那就足够他受的了。

  可是,昨天,他却一个人在公寓里酗酒了……当然,所谓的酗酒,不过是喝了半瓶葡萄酒,而且那酒的酒精浓度不过十一度。

  最近有点烦,事事不顺心。他一直知道当自己的年纪步入三十岁之后,母亲那边的事就再也不能置身事外了。可是他没想到会这么麻烦,所有事情一下子都逼到眼前来,他的住家首当其冲,目前已经被搅得乌烟瘴气了。这让他感到有些生气,为着那些不请自来的人。

  接着,奉娴跟他提出解约的要求。她想离开。她只是一般的平凡人,面对一堆来路不明的凶神恶煞,会害怕,想要躲开非常正常。但是他们这五年来合作如此愉快,她这样说走就走,不免也太无情了些。他都已经跟她保证安全上没有问题了,显然,她是不信的……虽然她说她相信。

  大家相处那么多年了,他自信对奉娴有足够的了解。这个温柔而善良的女子很明白的告诉他:她害怕。这是真的,所以她才会开门见山的要求离开,希望他能同意解约。至于后来在他大力挽留之下,被他逼着说出的“我相信”那也只是不想让他难堪罢了,他怎么会看不出来。

  他知道自己应该放她走,甚至在三十岁生日以前将她放走,而不是将一切隐瞒,不让她知道他将会遭遇的麻烦,就找她签下下一个五年工作合约。

  她想走,他不想让她走。

  当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让她签下第二张合约时,主要的原因是,他发现自己很能接受她,希望她可以一直待在他身边。或许,当他找她签的第三张契约,会是一张终生制的结婚证书,如果他可以在第二个五年追求到她的话……他的朋友很多,但会被他带进家里的人却很少,至今数来不超过十根手指头。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养出这样的性格,可以在外头四处跟朋友胡天胡地的玩乐,却没办法让他们成为家人般安心的存在。

  朋友就是朋友,家人就是家人。这个区别不在血缘,而在心境上的不同。

  要让他的心认同为家人般的存在,很难很难。而金郁骐本身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明明他很容易就能跟人打成一片、称兄道弟的,可即使如此,却还是在朋友和家人之间划着一条跨越不过去的分隔线,两者永不混淆,不会交融。

  他不是个会静下心来做大量思考的人,所以他没什么空闲剖析自己为什么明明很亲和,却在这一点上如此计较区分的原因;反正事实就是这样了,那就这样吧,没什么大不了的。这点小事不值得他花费大量脑细胞去苦苦思索。

  反正他有赵嫂,他有李哥,他有奉娴,他们会一直都在,那就好。

  赵嫂和李哥都对他父亲承诺过会一直陪着他,那么他们就会做到。而奉娴是他自己找来的,很慎重的选了她当厨师,她身上温柔平和的气质让他一看就安心舒心,所以她能在一堆应征的厨师里脱颖而出,然后又花了五年来让他适应她的存在。这五年,彼此也很愉快的度过了。她是一个年轻的女士,基于婚姻或事业上的考虑来说,都不可能一辈子留下来;若想要她留下,最好的方式就是娶了她。

  这是他这半年来一直在想的,并且很艰难的做出决定——不管她有没有男朋友,也不必介意她不是个绝世大美人,如果这是留下她的唯一可行办法,那就这么办!他虽然喜欢美人,但美色对他来说没有那么绝对,奉娴这样的姿色,已经可以了。她温柔淡定的气质足以弥补她外表仅仅是清秀的遗憾。

  重点是,她在这五年间,成功的被他加入家人的行列。

  他需要保全他的家人,胜过他对爱情的需要。

  如果哪天他在外头撞见爱情了,那就……放在外头吧!等热度过了,也就放手了,没事了。像他爸爸妈妈,当年那场轰轰烈烈的婚姻,简直惊天地、泣鬼神,可说是从枪林弹雨、家法打死的惊险中走过来,爱得要死要活的,结果,还不是两年就玩完——分手得干脆利落,毫不犹豫。

  爸爸和妈妈都说过不后悔走过那么一遭,但爱得浓烈,不代表可以爱得长久,这就是现实。所以金郁骐对爱情看得很淡,因为事实证明爱情的保固期实在太短,比友情还要脆弱。他重视的是可以相伴一生的家人,而奉娴,已经被他看成家人了,他不想失去她。

  所以,追求她吧!为了保住她这个家人,他愿意支付出爱情,给她一场最美丽的爱情体验,那是每一个年轻女孩子最深切的渴望不是吗?而他,毫不谦虚的说,外表出色、学历不错、身家富裕,里里外外的条件都是极优的,从小到大,都被女孩子当成白马王子崇拜着,当成梦中情人发花痴着。

  客观的说,如果奉娴的各项条件加总起来有七十五分的话,那么他金郁骐绝对可以得到九十五分以上……若不是因为他的身世复杂了点、麻烦多了点的话,得到满分是一定的。

  奉娴的事情不能拖,这两天他深思熟虑之后,终于做出了追求她的决定。反覆推敲,都觉得这个追求不会太困难。虽然原本他对自己未来妻子的期待更高一点——如果可以美得跟他互相辉映就更好了,那样带出去多有面子不是?

  算了——个人虚荣的期望就放一边吧,家人重要。从浴室里刷牙洗脸出来,正考虑着要不要给自己糟糕至极的脸色来一片保湿面膜时,床头的手机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是李哥。金郁骐看了下时间,发现已经早上十点了,正是他昨天交代李哥过来接他的时间。

  于是接起电话交代道:

  “李哥,五分钟之后,你在前头公园的西门处接我。”

  挂断电话,很快的换好衣服、梳了梳头发,没空敷面膜,只好在脸上抹了些男士保湿面霜,让自己看起来光鲜精神一些。还好他是个天生丽质的帅哥,不必花费太多工夫修整自己,就很能见人。

  这间公寓是他的秘密住所之一,虽然早晚有一天会被查到,但在还没被查到之前,能藏着就尽量藏着,所以他才会每次都跑到远一点的地方让李哥来接送他。这阵子他都住在这里,除了不断阅读各处传来的数据外,就是思考自己要怎么应付目前进驻在家里的那几派势力。

  而现在,他决定回家。对母系那边的人,他当然只能见招拆招,如果可以完全不理会就更好了;而必须回去的原因自然是为了能展开对奉娴的追求大计。他的家人很少,所以他不想放掉任何一个。他想,以他的条件,奉娴应该没有拒绝的理由吧?带着这样的自信满满,金郁骐回家去了。

  “奉娴,你现在有男朋友吗?”

  “嗯……”沉吟了一会,缓缓的回应道:“有啊。”

  这真是一个糟糕的答案,并不在金郁骐的预想之内,所以他一时无言了……当然,他是不会这样就打退堂鼓的,很快振作起来,问道:

  “呵呵,你的回答好像有点勉强。你不会是在跟我开玩笑吧?”还是说,她与他的男朋友正处于相看两相厌、不结婚就分手的状态?

  这是一般交往了四五年以上的情侣通常会面临的问题。当热情冷却,无以为继时,美好的爱情变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金郁骐这些年来也和许多大美女交往过,但交往的时间都不长,所以还没有机会领受到爱情火花烧完之后,那满地的灰烬尝起来是什么滋味。可是他有很多朋友,听过很多关于失凭的故事,所以对于爱情这个课题,也不算陌生。

  “我没有开玩笑。”

  “那就是说,你是真的有男朋友了?”

  “……是的。”回答仍然带着一点迟疑。

  “那怎么没听你提起过呢?大家都相处那么久了,你也真能保密。”金郁骐当然察觉到奉娴那微乎其微的迟疑口气,还有带着点为难的表情,像是不愿在这话题上多谈。不过,既然他已经下定决心要把她追到手,当然就得弄清楚她现在的情况。

  “我没有保密,只不过大家平常没有聊到这个话题,所以才没说的。”

  “你跟你男朋友交往多久了?怎么从来没见到他过来找你?”

  奉娴不太想回答这个问题,所以状似专心的挑菜。

  “哪天有空,我请你跟你男朋友吃饭吧。”无视奉娴的沉默,金郁骐维持着很热络的口气,就这么订下一场餐约。“我们都相处那么久了,像一家人一样,你可别跟我见外啊。”

  “……嗯,好的。如果有……机会的话。”奉娴的动作顿了顿,然后抬头看着他,说得很缓慢,像是很斟酌,眼中闪过一抹难解的光芒。“当然会有机会的。你知道,我已经将其它活动都排开了,这段期间都会在家里,只要你男朋友有空,我们随时可以聚一聚、认识一下。如何?”

  “他……并不常常有空的。”她又看了他一眼,很委婉的带着拒绝。

  “没关系。等到他有空,就算那时我忙,也会排出时间给他的。”金郁骐很豪气的说着,心中对于奉娴的这段恋情,已经做出“即将过去式”

  的定论。这让他心情变得很好,对于追求到奉娴这件事,有了更多的把握。

  等他有空,你就没空了。奉娴很想这么对一脸笑意的金大少这么说,不过还是克制住了,闭嘴,低头,默默准备着晚餐的食材。

  奉娴不明白为什么金郁骐一回来就往厨房跑,更不明白在这种满屋子的人都想找他报告一些重要讯息时,他怎么就偏偏拉着她话起家常来了?

  这也未免太搞不清楚状况了。

  他是回来处理事情的,不是回来找她聊天的吧?

  还是说,他对于她之前想离职的事还耿耿于怀,怕她悄悄走人,一去不回头?她承认自己确实偷偷想过,反正“他”对她的去留没有说些什么。也就是说,不管她做出什么样的决定,他都支持。

  可是……她可以对金郁骐不负责任,却不能对奉氏这个姓氏加以亵渎。那个惩罚很重的,她绝对承担不起,更何况……不管她在不在乎“奉”这个姓氏,她至少要做到不破坏奉氏辛苦经营数百年的信誉——不愿去建设她,也不去做破坏她的事;这是她一贯的原则。那么一来,她和奉氏的关系,就能如她所愿的保持在最低限度的纠葛,不必有更多。

  如果她要走,就得金郁骐同意解约才行。目前,他不同意,那她就只能静观其变;若情势没有走到太糟的地步,那她还是可以接受的;若是变糟了,金郁骐也就没有强留她下来的理由了。

  在奉嫣那边想了两天,也只有这个选择了。

  当所有蔬菜都挑拣完了之后,奉娴发现金大少似乎还没有走人的打算,像是打算一直坐在这里直到晚餐开饭似的。

  真诡异,太失常了。

  奉娴只好提醒他:“金先生,我要开始煮晚餐了,等一会这里会有很多油烟味,你要不要先去忙别的事?”

  “啊?没关系的,一点油烟味我不介意。”既然他未来的妻子是个专业厨师,那他最好放宽自己的洁癖标准。要追人家,就得先做到融入她的生活,以取得她的好感。“你今天煮什么?我可以在一边参观吗?身为一个美食家,我可以对你煮出的食物口味提供一些专业的建议。”挺直身躯,带着点自得的说道。

  奉娴瞥了他一眼,很温和的笑道:

  “李哥说你昨天喝了点酒,所以今天的主菜是香辣炸鸡。其它菜品我不敢说,但是这一道菜已经做过无数次,经过你的指点之后,味道已经正宗到无可挑别了,除非您有了新的想法要我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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