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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恋飞鹰(下)  第2页    作者:典心

  昨夜?!

  她竟还敢提起昨夜!

  沈飞鹰更怒,表面却更平静。

  对,是她厉害,昨夜才让他主动,要了她的身子。

  美人在怀,楚楚可怜。

  红颜陷阱,天下第一!

  就因为如此,他眯起双眸,回答得极快。

  「回大小姐,是没有。」还是那个称呼。

  「够了!」她怒声喊着。「你想去闯天下,现在我是你的人了,罗家的天下,不也全都是你的?」

  终于终于,沈飞鹰改口,不再以大小姐三字称呼,但说出来的话语,却最是伤人,更是伤心。

  「那是你罗家的天下。」他冷看着她,清清楚楚的,吐出如寒冰一般的字句,慎重说道:「不、是、我、的。」

  狠心绝情的话,有如一巴掌,狠狠甩到罗梦脸上。

  那是你罗家的天下。

  不、是、我、的。

  他非要分得那么清楚不可。

  所以,他就是不娶。

  抵死不娶她!

  罗梦看着,眼前这个深爱多年的男人,只觉得自己根本傻透了。

  她这么爱他、这么喜欢他,费尽了一切心思,就只是想要能走入他怀中,想要光明正大站在他的身边,而不是他的身前。

  她是有错,是逼得太过头,可是要不是他这么计较,也不会逼得她出此计,非得一环扣着一环,让爹爹诈死,令他严谨的冷静,出现一点点的缝隙。变得较为脆弱、较为忙碌,趁此才能成功。

  这么精密的筹谋、机关算尽,还不全都为了他。

  可是,他却那么狠、这么狠……好狠、狠呐……

  龙无双总说,她私下行事,无所不用其极,事实上苍天弄人,她爱上的这只鹰,原本就是猛禽,她再怎么行事决绝,哪里比得过他的狠?

  再难忍耐那椎心刺骨的痛,罗梦的热泪夺眶而出,泪洒堂前,更气得摘下了头上的金银花冠,朝沈飞鹰的脸上扔过去。

  「好!你不想娶就算了,我罗梦也不稀罕嫁!」

  她气恼干瞪着,一直最最深爱,如今也最最恼恨的男人,满脸是泪的撂下这句话,说完就转过身,当众哭着一路飞奔回房。

  沈飞鹰没有接挡,迎面而来的花冠,任凭精致的黄金凤鸟,刮伤严峻的冷脸,再落地后滚了几圈,然后才停下不动。

  自从两人开始争吵,就静默无言的大厅,这会儿更是万般死寂,静得像连掉根针到地上都能听见。

  听清楚内情的众人,全都睁着眼看着,孤身站在喜宴前的男人,没有人敢开口,更无人胆敢多说一句话,就连那向来疼宠女儿,以女儿奴自居的罗岳都自知理亏,一声也不敢吭。

  然后,沈飞鹰抬起了头,原本暴怒的脸色,已经迅疾恢复以往的平静,面无表情的环顾一室众人,仿佛方才那场闹剧,从来没有发生过,还客客气气的说道——

  「今日开春,谢谢诸位前来赏光,水酒不多,还请慢用。」

  开春?

  什么开春?

  沈总管啊沈总管,您过的到底是哪国的日子啊?这会儿明明就快入夏了啊!

  众人在心中呐喊,却没勇气点破,都乖乖的听着。

  就看见沈飞鹰转身走向一旁,抬手示意,还无法回神的上官清云,徐声说道:「上宫,上菜。」

  上官清云猛的回神,连忙匆匆回身,教那些全看傻的丫鬟仆人们,快快送上酒菜。满堂的宾客,全都面面相觑,不知该如何是好,可是酒菜都上桌啦,大伙儿也就举筷就食了。

  那一餐饭,己经不能称做喜宴,所有人吃得都是匆匆忙忙,吃进嘴里的也不知是什么味道,就是一直的吞吞吞、灌灌灌,连咀嚼都来不及,白白浪费佳肴美酒。

  因为,沈飞鹰就在一旁,垂手静静站着,满脸冷峻,比腊月寒风更冻人。

  没过多久,除了几个贪吃的、胆子大的,其他人全都各自找借口;走的走、溜的溜,不一会儿就作鸟兽散了。

  大风堂前头,人潮己经散尽。

  月儿,缓缓爬上了枝头,一只喜鹊叫也不叫,孤独站在枝头上。

  总管的书房内,当朝宰相倒是还没有离开。

  「再怎么样,她也是个姑娘家,你何苦那样待她?」公孙明德问道。

  沈飞鹰闻言,气得一拍桌案,手劲之重,差点没将那桌给拍成了两半,脸色无比铁青。

  「你明明知道,是她在搞鬼,却还帮着她逼我,到底是何居心?」

  公孙明德神色不变,眉头皱也没皱,更是半点都不恼,说得是面不改色,推得是一乾二净。

  「那火药的确跟无忧王所用的同样材料,尸骨也是你跟她一起认的。你这么熟悉罗姑娘跟罗爷,都没想到她能玩这一手,我又如何能猜得到?」

  这些话都是事实,让沈飞鹰噤了声,脸色却还是难看到极点。

  他是栽了。

  栽在她手上。

  可是,这事只让他更火大。

  公孙明德看着好友,不禁再劝道:「飞鹰,罗姑娘的芳心早属意于你,她貌美如花,又如此聪慧,总在人前在给你做足面子,她既然都将身段放得如此低了,你又何必拒她于干里之外?」

  「你有你的布局、我有我的打算!」他火冒三丈的说。

  「她也说了,从不当你是仆,不是吗?」公孙明德看着那多年挚友,再度又说。「罗姑娘心思聪慧,一定会是你的贤内助……」

  此话一出,沈飞鹰瞬间醒觉过来,知道这男人在打什么主意。

  他脸色一沈,瞪着那狼心狗肺、为国为民,虽是挚友,却也是个不能轻忽的官!

  「不行!公孙明德,你想都别想。就算你去要皇上下旨也一样,我不会娶她的!你给我打消那个主意,你敢这么做,就休怪我无情!」  「可是,罗姑娘……」

  「我就是不要她!」他双目一瞪,暴出一声大喝。

  窗门之外,藏在墙角的身影听闻这句话,浑身又是一颤。

  过去两个时辰,罗梦哭过、恨过、骂过,可是也反省过了,她知道自己有错,原以为过来求他原谅,事情或许还会有转圜的余地——说到底,她是爱他的。

  所以,她拉下脸,压下自尊,逼着自己来找沈飞鹰。

  谁知道,公孙明德迟迟没走,让她在外头苦等,却等到了这段话,听到他的真心话。

  我就是不要她!

  她心头一寒。

  原来,他是真的不要她。

  沈飞鹰是宁愿抗旨,被当众砍头,也不愿意娶她,对她的呵护、昨夜的缠绵,都是为了恩情,不是为了爱情。

  泪水,潸然而下。

  她心极冷,好寒。

  原来,这一切,都是她想得太多,是她自作多情。

  心,如死灰一般。

  是她用错了情,爱错了人。

  罗梦在月下,茫茫然掉转过身去,终于死了心,一步步远离那狠心绝情的男人,再也不曾回首看上一眼。

  第11章(1)

  罗梦失踪。

  被拒婚之后,她就羞愤离家、下落不明的消息,很快就传开。

  大风堂的人们虽绝口不提,可是,也没有否认这件事,就见急得快哭的罗岳,派出人马上山下海,到处找心肝宝贝,却依然不见芳踪。

  沈飞鹰成了众矢之的,被千夫所骂、万夫所指。

  所有人都是骂他狠心,绝情气走罗梦。

  即使,罗梦早被淫贼杜峰所污,可是她如果要嫁,仅仅是京城里头,就有成千上百个男人,抢破头要娶娇柔可人、楚楚可怜的她。可是,沈飞鹰竟还嫌弃她,在喜堂上拒婚!

  唉啊,简直不识抬举!

  不过,骂归骂,却没有人胆敢当着他的脸骂。

  除了龙无双。

  那日,龙无双的车驾,在玄武大街遇上领着镖车的沈飞鹰。玄武大街明明就那么宽敞,沈飞鹰是让了车,她却不曾就此罢手,就是故意要车夫驾车去挡,直到他上前,请公主高抬贵手。

  没错,她是高抬贵手了!那一手,狠狠甩了他一巴掌。

  旁观的人们,立刻拍手叫好。

  这一巴掌,大快人心呐!

  沈飞鹰不怒不气,只是冷冷站着。但是,当他抬起视线时,拍手叫好的人,马上缩的缩、躲的躲,比唱戏的还厉害,全都假装没看见。

  虽然如此,罗梦还是下落不明。

  人人都在想,人人都在找,人人都想见上她一眼,人人都想一亲芳泽,可是人人都没有她的消息。

  罗岳因为宝贝女儿失踪,终于忍耐不住,带着大队人马去找人,留下沈飞鹰在大风堂里压阵。

  镖局里的人走掉大半,大风堂里冷清不少,可是生意仍旧不受影响。

  没办法,心疼罗梦是一回事,可是,大风堂是罗家的,大风堂保镖的声誉又极好,就算想为罗梦抱不平,心里气恨沈飞鹰,也用不着拿自个儿的生意赌气。

  所以,沈飞鹰还是忙碌不已。

  事实上,因为从相爷所指派来的官方请托日益增加,他比之前更忙了。

  这一天,他还在汇整清单时,公孙明德就亲自找上门来。

  沈飞鹰看见好友,只是伸出了手,果然又收了一迭厚厚的货单。他快速的检视,货单上的东西,跟上回差不多。

  「这些货,多久要到?」

  「下月初一,能成吗?」

  「当然。」

  「能请沈总管,赏杯热茶吗?」

  「当然。」

  这些对话,跟三天前一样,了无新意。

  沈飞鹰将货单搁到桌案上,替公孙明德倒了杯热茶,才刚将热茶递上,就听公孙明德又开口。

  「前两天,无双多有得罪,劳烦你忍让了。」

  「相爷的贤妻,与大小姐情同姊妹,想为她出气,也是可以理解的。」沈飞鹰眉目不挑,搁下杯子后,替自己也倒了杯茶。

  贤妻?

  是「咸」妻还差不多吧?

  倘若她是贤妻,天都要塌下来了!

  这话说得讽刺至极,公孙明德倒是没追究,只是问道:「这两日,你可曾有罗姑娘的消息?」

  沈飞鹰面无表情,吐出一个字。

  「没。」

  「罗堂主那儿也没吗?」公孙明德再问。

  「没有。」沈飞鹰一脸事不关己的模样,却搁下刚倒的热茶,一口未饮的坐回椅上。

  看着他提笔,重新写着案上文书,公孙将热茶端到嘴边,吸了一口,才淡淡的说道。

  「是吗?可是我这里,却来了消息。」

  沈飞鹰写字的手,顿了一顿。但是,那一顿的时间极短,他又开口时,声音仍是平静的。「什么消息?」

  「福建知府,今日除了在早朝,让人送上一般公文外,还有一封书信捎到我手里。」公孙说着说着,再慢条斯理的,喝了一口茶。

  「信上说了什么?」灼热的视线进出,沈飞鹰再难维持冷静,双目直直瞪着公孙。

  「福建沿海,有渔民传说,这些年肆虐东海的海皇,前不久掳获一名民女上船,那位女子貌美如仙,还自称是大风堂的罗梦。」

  沈飞鹰的眼角一抽,宽厚的大手,险些要将笔握断。

  「当然,这个消息也可能有假。」公孙再喝一口茶,平铺直叙的说。「不过信中也说,海皇似乎极为确定,那女子就是天下第一美人,近日就要将她收了,不知是娶为妻,还是纳为妾。」

  俊脸上的青筋,明显浮突,薄唇紧紧抿着。

  「海皇性好渔色,人尽皆知。」公孙明德说着,像是没瞧见,沈飞鹰此时的脸色,继续说道:「如果,不是罗姑娘,自然是最好不过,只是可怜那位姑娘,不过如果是真的,那……」

  没有那出个下文,留着话尾未说的公孙,喝完那杯茶后,就站起身来,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

  「谢谢你的热茶。」

  说着,他转过身,才走了一步,又想起什么似的,回头看向沈飞鹰,慎重交代着。

  「对了,我这单货镖里,有一趟官镖极为要紧,烦请沈总管一定要在下月初一送到,成吗?」

  沈飞鹰瞪着他,半晌之后,才从牙缝里挤出声来。

  「当然。」

  「那么,公孙就不打扰了。」

  说完,他客气颔首,神色自若的举步离去。

  坐在原处的沈飞鹰,脸色铁青。

  他试图低下头,继续要写字,但是才一提笔,便发现手中的笔,早已不耐虐待,硬生生被捏烂了。

  他丢下烂笔,大手用力抹着脸,又气又恼。

  半晌之后,他狠狠咬牙,伸手抓起那迭镖单,起身大步走了出去。

  蓝天白云下,海鸟展翅在海上翱翔。

  岸边浪花阵阵,不时打上岩岸。

  海面上有渔船数艘,有些正打渔归来,有些才刚要出海。其中一艘船,在白浪上顺风前行,不一会儿,就在海上一座岛旁靠了岸。

  这儿,是东南沿海,海上有大岛三十六座,小岛多到难以计数,如似天上的星罗棋布。

  渔民们打渔收获,必须天天出海捕鱼,生活刻苦,但是或许是身处海天之间,渔民个个乐天知命,打着渔同时,三不五时还会唱首歌,下船后更是一起把酒言欢。

  前些年,这些海岛上,出了个贼——

  不,是个皇!

  海皇。

  当然,那个贼——不,是那个「皇」字,是自个儿封的。

  海皇不知从何而来,大伙儿只知道,不知是哪一日,他突然出现在东海,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占据各海岛。

  那个男人身材高大、武艺高强,带着一船手下,虽然不会骚扰穷苦渔民,却屡屡劫掠商船里的官货,就连同行海盗,不论是哪一国的,他也照抢不误,教人闻之色变,见之便要丧胆。

  海皇行事作风极为豪爽,他高兴的时候,能随手就赏给路人一把金银,不爽的时候,他管你是谁,就算是督府知县、绿林大盗,待遇相同,都被他脚就踹飞到海里,跟鲨鱼游泳去。

  这些年来,他屡战皆捷、所向无敌,收服沿岸多数海盗贼船,有八成以上的海贼,都己经加入海皇旗下。

  他手中的海盗船,已组成一支足以跟朝廷水军抗衡的军力,成为朝廷在东南沿海的心腹大患。

  既然行抢如此多年,还拥有强盛的武力,他当然早己占岛为皇,把这些海岛全当自个儿的地盘,也完全不在乎官商知道,他的巢穴就在哪里。

  海皇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可是,岛上花木扶疏,尚有天然山泉,宛如蓬莱仙境。

  海皇岛港的守备森严,不论何时都有数艘海盗船,轮流守护着,可是在岛的另一处是峭壁悬崖,却无人看守。

  因为,峭壁极高、强风呼啸,就算飞鸟也难以立足,何况是人。

  那处高崖上,就是海皇宫的所在地,其宫建在岛上的至高点,能近看海港、远眺大洋,确实是一处进可攻,退可守的好地方。

  但是,此时此刻,却有一个人,自行驾着装满海草,当做掩饰的小舢板,绕过海港的眼线,在高崖边靠岸。

  幸好,今日风平浪静,要是换个风浪大的日子,这小舢板一靠近崖边,肯定就要被大浪给打上岩石,撞成破烂的碎木。

  男人将舢板的小锚,投掷在岩缝之中,然后抬起了头,仰望那高崖峭壁。

  崖上,隐约可以听见,管弦丝竹之声,显然那海皇不只是会打仗,还颇为风雅,挺懂得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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