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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家福妻  第1页    作者:米恩

  第1章(1)

  朗朗晴空,悠悠的飘着几朵白云,金黄色的日阳高挂着,毫不吝啬的释放它的热力,将浩瀚大地照拂得生机盎然。

  九月天,金阳虽明媚,却仍是炽热。

  荫林里,苍翠的树木枝叶茂盛交错,织造出绿茸茸的天然屏障,将螫人的艳阳杜绝于外,仅有几束调皮灿阳穿梭其中,宛如点点金粉,为平时无人敢入的荫林增添一丝色彩与生息。

  终年不见阳光的荫林里,拥有非常丰富的山产,除却野生野长的果实、野菇及山禽外,还有许多珍贵且少见的草药。

  九重山旁的北州村村民时常来这儿摘取野果、野菜及捕捉猎物,但也只限于在荫林外围,一旦过了林中被艳红色的西番莲藤蔓紧紧攀附的土墙,哪怕里头有再多丰硕的猎物、再稀有珍贵的草药,村民也十分有默契地不再踏前一步。

  这并不是因为荫林中有什么让人闻之丧胆的鬼怪传说,而是过了那片土墙后,是另一个彷佛不同世界的风貌。

  浓密的树叶几乎遮去大半日空,即便是白日,也如同墨一般的黑,令人寸步难行。

  少了日阳的滋养,寒意迫人,被隆起树根盘踞的土地湿滑难行、布满青苔,藤蔓、蕨类等植物四处生长,有的寄生于茁壮的枝干上、有的攀附在大石上,更可布的是,时不时有吐着蛇信、宛如藤蔓一样缠绕在林间的毒蛇出伏,及随时能夺人性命的毒厉瘴气。

  然而阴暗、寒冷、毒蛇、瘴气,皆不是让北州村村民止步的原因,真正令人胆颤心惊的是,这片树林里群居着一群吃人的恶狼。

  刚开始,为了荫林里丰富的资源,村里仗恃着身强体壮的男丁们曾打着除狼的旗号上山杀狼,结果可以想像的到,一群只会庄稼的农家子弟,一辈子顶多只拿过锄头、镰刀等农具,要用这些农具去杀凶猛、噬血的恶狼,无非是以卵击石。

  在一次次的受伤,甚至有人被活生生撕咬而死后,村民们便不敢再涉足一步,然而北州村的村民不敢上山,却不代表别人不敢。

  若说北州村的村民是为了生活而铤而走险,那由四面八方聚集至此的外人便是为财而亡,全是为了生长在荫林里的长春参。

  长春参除了一般人参的补体妙用之外,传言还能去百病、除百毒,甚至是青春永驻,最神奇的是它还具有能够起死回生的功效。

  然而这一切皆是传言,因为荫林中恶狼骇人,且来去无踪,无法斩草除根,而长春参生长之处更有瘴气围绕,因此见过长春参之人是少之又少,有幸得到长春参者,几乎没有。

  过去为了那能称得上是神物的长春参,仍有不少不怕死之人愿意冒险入林,然而就在一批又一批人死于恶狼及毒厉的瘴气后,几乎已无人肯进入荫林寻长春参,毕竟金银财宝固然令人心动,可也比不过自身生命。

  自此,长春参便成了传言中的神物。

  然而在如此可怖的荫林中,居然有道小小的身影,身上穿着一件洗得泛白的灰色裤装,背上背着与她娇小身形不符的大竹篓,手里提着一只简陋的灯笼,独自一人在这令人胆颤心惊的林间走动着。

  看她的面容,约莫十五、六岁,一头长发随意扎了条长长的发辫,额间、鼻尖皆布着密密的细汗,此时她正蹲在一棵耸立高壮的树下,圆亮的双眸闪着惊喜的光芒。

  “找着了!”兴奋的将背上的竹篓放下,金宁小心翼翼的将腐烂的树根、枯叶给扒开,轻轻的将一朵通体雪白的花朵摘下,极小心的捧在手中,扬起笑。“这下爷爷的药就不愁了。”

  看着眼前四、五株雪白的花儿,她脸上的笑容更甚。

  犹如白雪的洁白花朵有个美丽的名字,名唤水晶兰,有着凉血散瘀、收敛止咳的功效,对于久咳不愈的病人最是有效,可惜水晶兰的花期是在春天,此时已入初秋,要找到尚未枯萎的水晶兰几乎不可能。

  可这几乎不可能的事却让她给遇上了,怎能不教她欢天喜地?

  花了两个时辰,好不容易找到这几株水晶兰,让她原本愈找愈沮丧的心情倏地一振,忙将寻着的几株水晶兰连根摘起,放进篓子里后,又继续在这阴暗潮湿的沼地旁找寻着。

  然而寻了半天,除了方才摘下的水晶兰之外,就不见其他,这让她原本欣喜的心情稍稍褪去,眼看周遭弥漫着愈来愈浓厚的瘴气,她不得不收拾收拾,准备打道回府。

  提起因风而乍明乍暗的小提笼,她缓缓的走出崎岖的山道,扶着岩壁攀爬着,绕过横亘在道上的树干,步伐熟练且轻巧的往树林中一处寸草不生的空旷之地走去。

  然而当金宁拂开低垂的枝叶,看清那块空地上并没有平时该在那儿候着她的福儿时,小巧的双眉微微一拢。

  “福儿?”她四处张望,小心地轻轻喊着,走了几步,依然不见福儿踪影,她只好轻声又唤,“福儿?别贪玩,快回来,姊姊要下山了!”

  少了福儿带路,她根本无法下山,眼看天色渐暗,她不免有些着急,正犹豫着该不该向前找去,耳边突然传来震耳欲聋的可怖低吼声。

  金宁心一缩,快步朝声音传出之处走去,然而当她越过横在她身前的树干,看清眼前的景象时,小脸微微一白。

  在她眼前横着一人一狼,浑身雪白的大狼一双通红的眼凶残地看着眼前高大的男人,它龇着利牙,发出阵阵威吓十足的低呜,而与它相距不到十步之距的男子则手执利剑,彷佛下一瞬便要往眼前的白狼刺去。

  这让她一颗心险些吊到喉头,就在男子要出剑、大狼将要动作之时,她连忙出声,“不要!”

  她这一喊,倏地打破剑拔弩张的局面,同时,她娇小的身子飞快来到一人一狼中间,做出令男子惊诧非常的举动——

  一把抱住那头大狼的颈项。

  深山野岭出现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已让人诧异,没想到更令人惊愕的是,不及他胸口的小姑娘竟一把搂住比她身形大上几乎一倍的白狼,而那只白狼更是奇,原是一副要将他拆吃入腹的凶恶模样,这会儿居然乖顺的低下头,任那小姑娘搂抱安抚,若不是那双噬人的狼目仍警戒及杀气十足的盯着他,他差点以为这是哪儿来的猫儿,正在和主人撒着娇。

  但他随即敛下惊讶的情绪,眯了眯原就深沉得看不出心绪的黑眸,探究的看着眼前的一人一狼。

  “福儿乖,没事的……”金宁轻声细语的安抚着怀中的白狼,一双圆亮的双眼不忘紧盯着眼前的男子,深怕他会对福儿下手。

  待安抚完福儿,金宁正要转头询问那名陌生男子时,这才发觉他脸色出奇的白,几乎看不见一丝血色,可紧抿的唇却映着一抹十分鲜明的红,彷佛血一般的潋滟,她不免一怔,问道:“你中了瘴毒?”

  男子还未来得及开口,似是再也支持不住,眼前一黑便昏了过去。

  等安飒宇再次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颗黑乎乎的头颅,而他的胸口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游移。

  因长年习武,不习惯让人近身,再加上他才刚清醒,几乎不经思考便立刻攫住眼前细白的颈子。

  “咳……”蓦地被人掐住脖子,让正低着头忙碌的金宁呼吸一呛,挣扎起来,“放手……咳咳……快放开……”

  听见娇嫩的呼救声,他眉头一拧,这才细看被他掐在手中的小姑娘。

  一双圆亮的眼眸微微瞠大,眼底没有恐惧也没有慌张,只有满满的恼怒,正狠狠的瞪着他,彷佛控诉着他的忘恩负义。

  忘恩负义?

  犹如墨一般漆黑的利眸眯了眯,脑中蓦地浮现他昏迷前的景象——一头凶猛的大狼及一个小女孩。

  他随即手一松,环顾起四周。

  橘红的夕阳斜照着,微凉秋风伴着摇曳的树叶,传来阵阵沙沙声响,远方甚至能看见缓缓升起的炊烟……

  这地方和那满是瘴气的荫林完全不同,他离开了?

  因为不信,他谨慎的再次环顾自身的处境,发现他不仅身处安全之地,身旁除了眼前不住咳嗽的小姑娘外,那头彷佛随时会将他撕咬吞肚的白狼也不见踪影,更让他惊讶的是,胸口原本翻腾倒海的剧痛已不复存在。

  “是你解了我身上的瘴毒?”他沙哑的问着眼前唯一可能救了他的人。

  闻言,咳得满脸涨红的金宁拧起双眉,一双圆眸闪着怒火瞪向他。“没错!但我后悔了,早知好心救人换来的却是险些丧命,方才就该让福儿饱餐一顿。”

  不知为何,她的眼神竟让一向铁石心肠、更不知良心为何物的安飒宇,心中闪过一丝愧疚,可当他听到她提起福儿,身子倏地一紧,透出阵阵杀气。“那头恶狼呢?”

  “福儿不是恶狼!”她明白寻常人见到福儿的反应,若是平时她不会与他计较,可谁教他刚刚险些掐死她,她实在很难给他好脸色瞧,语气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若不是福儿,你这条命早被阎王给收去了,哪能活着出荫林!”

  他一怔。“是那头白狼将我驮出瘴林的?”

  他无法相信,怎可能有这般通人性的畜牲,更别说还是一只噬人的狼。

  “难不成你以为会是我?”金宁不答反问。

  安飒宇垂下双眸,看着盘坐在他身旁的她。

  瘦小的身板、一张瓜子脸蛋,略微枯黄的长发扎成一条长辫,那张比他巴掌还小的小脸五官甚为精致,与她一身简朴的穿着十分不相衬,尤其是那双闪着怒火的圆眸,晶亮过人、灵巧夺目,轻而易举的吸引住他的目光。

  她绝对是个活力十足的小姑娘,但他可不会傻得以为以她那小小的身板有法子将他这般健壮的男子给背出连他都找不到出路的险恶丛林。

  见他不语,一迳盯着她瞧,金宁的怒气也稍微退了些,敛下双眸,看向他的胸口。“若没有疑问,请管好你的手,我要继续上药。”

  她可不想好心救人,又让人给掐住脖子,她可没那么菩萨心肠,救人救到把自个儿的命给搭进去。

  安飒宇依旧不语,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见他像尊雕像,不动也不语,金宁就当他是默认,拿起捣好的草药,便往他胸口狰狞的伤口擦去。

  然而她才一动作,纤细的手腕便让安飒宇一把擒住。“你上的是什么药?”

  手腕传来的疼痛让她眉头紧拧,不悦的回道:“毒药。”

  令人惊讶的是,这句话并没有让他再次掐住她的细颈,他只是深深凝视了她一眼后便放开她。

  他这态度让金宁有些困惑,望着他好一会,嘟囔了句怪人,才继续替他上药。

  忙活了一阵子,总算将横过他胸膛的刀伤给止了血,她转身,从竹篓里东翻西找地抓出一把草药,轻声道:“这是金合欢,捣碎后可以用来止血,这是玉珊瑚的果子和水丁香,玉珊瑚可生吃,用来止痛,但不可吃过量,过量反而有毒,而水丁香捣碎外敷可用来消炎消肿,你拿去吧!”

  这些草药虽不是什么珍贵的玩意儿,可也是耗费她不少时间和心力摘取而来,就这么送给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她真真是不舍呀!

  安飒宇眼眸一抬,正巧瞧见她那一副肉痛的模样,冷声道:“我不需要。”

  第1章(2)

  金宁巧眉一挑,打量起他的穿着。

  这一瞧,不罗唆,直接将那些草药收进竹蒌里背起,起身就要离开,可她才跨出一步,又想到放任受伤的他独自在这里,好像不太妥当,只好转头问道:“你打算怎么下山?”

  对眼前这堪称胆大非常的小姑娘,安飒宇难得的感到一丝欣赏。

  那条几乎横划他整个胸口的刀伤虽不致命,可皮开肉绽、鲜血直流,她竟然能够面不改色的替他止血上药,光是这点就足以让他刮目相看,且她很聪明,没多问一句他为何身怀刀伤,只默默的做她该做的事,一个小姑娘能这般机灵、这般有眼色已十分难得,更别提她不仅独自一个深入荫林,还替他解了毒……

  据他所知,荫林除了恶狼成群,毒瘴也是无解,若非他遭到埋伏,也不会铤而走险,躲进几乎只进不出的荫林之中。

  这小丫头究竟是谁?还有那头比一般恶狼大上不只一倍的白狼……

  “你是谁?”这样的困惑才刚闪过,安飒宇便已开口问道。

  “我?”金宁巧眉轻拧,这才迟钝的觉得自己该有所防备。“我连你是好是坏都不晓得,怎能轻易告诉你我是谁?”

  这话说得好笑,在不知他为何人时,她已对他伸出援手,而这时他不过是问问她是什么人,她却像只戒备的猫儿,彷佛他一有动作,她便张牙舞爪,她这前后矛盾的态度让一向冷漠的安飒宇几不可微的勾了勾唇角。

  见状,她不禁有些发傻。

  方才急得要替他处理伤口没细看,如今这一瞧,她才发觉这人真不是普通的好看哪!

  一袭青色圆领袍服,墨发如缎般半披散在身后,肤白如脂,薄唇之上鼻梁高挺,长眉斜飞入鬓,五官如雕刻分明立体,而那双漆黑眼眸中,隐隐透着幽蓝,宛如千年寒潭,被他淡淡扫一眼,便能让人如坠冰窟。

  然而这样寒冰一般的容颜,因那微微扬起的浅笑而柔和,顿时如春风轻拂,让人怦然心动。

  妖孽,俊美得不似真人的妖孽。

  “城东安府,安飒宇。”

  犹震惊于他的美色的金宁在听见他报出的名号时,不禁有些愣住了,好一会儿才低呼出声,“御赐皇商安府?你就是安飒宇?”

  别的地方她不敢说,可在京城,无人不知他的名号。

  他年仅二十四便以铁腕手段横走商界,在接手安家主事权不到两年的时间,便垄断江南米粮及茶叶,得到圣上赏识,御赐安家为天下皇商。

  就算她见识不多,也知道安飒宇是何等风光的人物,且传言他貌似潘安、俊美无俦,却冷漠非常,不论是年纪、外貌、气质,无一不和眼前男子符合,让她想怀疑都难。

  “现在可以告诉我你是谁了吧?”敛去那不过是一眨眼的笑容,安飒宇沉声问。

  既然知道他不是恶人,她大大方方的回道:“我姓金,单名一个宁,是北州村的村民,平日都会上荫林采药下山贩卖。”

  “那头白狼?”

  他说话简洁,好在她够聪颖,知道他在顾忌什么,于是轻声解释,“福儿是我的朋友,我们从小一块玩到大,荫林里的毒瘴无药可解,若不是福儿告诉我月光草能解毒,我也没办法在满是毒瘴的沼地来去自如,更没办法救你,所以福儿也算是你的救命恩人。”她这么说,当然是怕安飒宇回头带人上山杀了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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