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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冤家不同床  第2页    作者:玙安

  其实,她只不过是很会生存而已。

  她深呼吸一口气说:「张靖……喔不,你这一世姓『朱』,朱靖刚,如果你有本事,就换你买下那块地,免费送给刘大和继续种田,不然,就不要想告诉我应该怎么做!如果那块地对他来说意义重大,那么,我相信他一定会找到办法说服我放弃;反之,若因此走上绝路,那那块地之于他的意义,也不过尔尔。我公司的生意,还轮不到你说话。」

  说完话,她转身回房,徒留靖刚一人在外瞪视着房门。

  过了很久,躺在床上却还未睡着的高娃暮,才听到对面房门被用力甩上的声音。

  她闭起眼,想从他这几世来不断与她对立冲突的过程中,试图退一步去认同他的说法,试图相信自己,的确就是个自私自利的坏人。

  然而,脑海里出现的画面,从还在北国小时候开始,即便身为公主,年幼的她就要懂得防人自卫,否则,就连爸爸的亲兄弟,都有可能为了自身利益,随时取他们的性命;到了被恶魔偷走了属于她的岁月轮回和时间后,在这几万年下来看遍的世俗百态,她不觉得自私自利有什么不对,也不觉得自己是个坏人。

  更正确地来说,这世界上不分「好人」「坏人」,而是分成「聪明人」和「笨蛋」,又或者可以说是分成「强者」与「弱者」。

  不论在什么时代,不都是强者才有资格决定局势,不是吗?

  为什么总有些人不想办法变强,反而怪起她呢?

  还记得某一世,他为了一个单亲妈妈因为还不出跟她借的巨款而跟她翻桌,甚至大打出手,他骂她残忍、没有人性,又不缺钱,为何不能给个举手之劳把那些借款一笔勾销?

  而她坚持要那个母亲连本带利还完钱的下场,就是他们两个—一个带着累世记忆、一个活在这世上七万多年—因此拼斗个你死我活。

  最后是谁赢了?没有,最赢的不是他,也不是她,而是那个母亲。

  因为那一世的靖刚用他的积蓄帮忙还了大部分欠款,不用怀疑,一个拥有累世记忆的人,打出生那天就知道怎么投资操作股票是很正常的事,而她拿钱拿得心不甘情不愿。靖刚不知道的是,当他和那个母亲在那一世离开人间后,那个母亲的孩子成了通缉犯,贩毒、诈财,样样都来,只因为他不觉得自己想要的东西是必须付出代价去争取的。

  所以,自私有什么不好?

  第1章(2)

  回到自个儿房间的靖刚气极地一拳打在墙壁上。

  他脱下外衣,转过身,从镜子中看到那个紫蓝色恶魔印记,多想拿把刀刨了它,让诅咒消失,但那是天方夜谭。

  七万多年的轮回转世,她让他见识到一个人到底可以可恶成什么样子!

  第一次转世,东方国土已然由她统治,她废除所有与她对立的皇室规定,甚至将反抗的百姓驱逐在国土之外,任他们自生自灭。而一些斗胆进谏的臣子,不是被拔了官职,晚年凄凉,就是入狱服刑至老,不得善终。

  由于恶魔的诅咒,他每一次的转世都必与她有所交集,就算他千方百计地想要远离她或使她远离,但不管怎么做,命运的线像是早就替他们俩打了一个大大的死结,不管怎样都解不开。

  既然注定纠缠,于是他努力要扭转在她手下发生的一切憾事。就算他的记忆不会随着轮回而归零,但身体、财富会。对一个每世都要从头开始的他来说,如何去抗衡不受时间限制的她呢?

  「佃农的生活已经很苦了,你为什么还要提高佃租,他们怎么过得下去?」

  某一世,他对身为大地主的她如此说,希望她可以体恤那些辛苦工作的农家百姓们。

  那女人不改冷酷高傲的模样,回道:「要活下去,就想办法,那是他们的问题,不是我的。」

  怎么有人可以完全不顾他人,自顾自地在这土地上活着呢?

  「难道你完全没有同理心?」他愤怒问道。

  「同理心?我就是认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天理,所以才一直奉行到现在。」

  她说得振振有词,他却听得义愤填膺。

  她可以冷眼看着别人受苦受难,完全不受一丝影响,但被诅咒得生生世世与她纠缠的他,却每次遇到,心痛一次。

  「就不能让我入畜生道吗?」心灰意冷的他,在一次入地府时,问着文判。

  他以为,若可以不用生而为人,是否就可以摆脱与她的纠缠?

  正在翻阅生死簿的文判看了他一眼,笑说:「世人都以为是做了什么错事才入畜生道,事实上,就是因为魂体还带着罪,不够洁净,才打入人道。你,还有得受,别妄想了。」话说得直白,一点希望都没给他。

  「那可否请孟婆给一碗双料的孟婆汤?」意图很明显,他以为孟婆汤无敌,恶魔的诅咒会拿它没办法。

  谁知文判给的答案更令他绝望—

  「基本上,在你来地府的第五次之后,孟婆给你的就只是一般的茶,她要你别浪费她辛苦熬制的汤药。」反正喝了也没效。

  世道很乱,地府很挤,能赶快投胎的就不要混在这里,所以孟婆汤常常供不应求。

  靖刚皱眉,怎么这么不敬业?

  「难道恶魔的一句话大过阎王定下的轮回规则?就任我这么每每来地府过过水,然后带着累世的记忆重返人间,这样不是坏了因果、乱了命定吗?」他忍不住开口。

  相对靖刚的激动,文判只是再一次轻笑,「命定跟因果,世人很难参透。倒是恶魔与阎王的关系……说不定他们现在正在下棋呢!」

  文判看着靖刚铁青的脸色,心底暗自摇头,还带着点庆幸。

  若当初恶魔下的诅咒是连那个高娃暮都跟着靖刚一起来到地府,怕是不会像靖刚这样一问再问,问完还不死心地从旁想动之以情、说之以理,她铁定是直接捣了地府再说。

  「来,时间差不多了,入轮回道吧!」文判催促他。

  举足准备跨进那道光的靖刚,回头看了眼文判,问:「为何一样拥有累世的记忆,而且拥有同样的缘分,却要我入轮回?意义何在?」

  文判只给了他一记莫测高深的微笑,然后举起手推了他一把,笑着与他说再见。

  呵,就算是同条路也能走出不同的结果,因为真正的道路不在人生,而在心中。

  于是,历时九个多月的胎程,再次呱呱落地,他一样不哭不闹不吵,朱家人比照前几世的父母亲,首先怀疑他成长迟缓。当他生理功能进入到能走的阶段,便能写能读时,就坚信他是个天才儿童,然后整个学习阶段就是一直三级跳,中间顺道再次与高娃暮续前缘。

  同样的戏码上演多次,某方面来讲,他认命了。当朱爸爸朱妈妈买地要盖房子而发现地主是高娃暮时,他连劝说父母另谋他处的话都省了,因为—

  还记得某一世,当他发现高娃暮即将与他比邻而居,他从北部怒迁到南部,结果新家被纵火犯给烧了,而他看中哪间新屋,哪间新屋就被人早一步买走。他甚至搬离台湾,结果害得双亲在国外被街头帮派火拼时给误伤断送性命,那一世双亲临走前的遗愿是:葬在家乡。

  好吧,住就住,反正现在这个时代,就算是家人也都可能因为早出晚归而一年见不到几次面,邻居算什么呢?

  只是,这个孽缘要羁绊得多深,才有办法邻居变同居,陌路人变成利益关系人?总有办法搞到他们同居,总有办法弄到他们在生意上巧合的互有往来。

  他发现,他最厌恶的人是高娃暮,而最大的敌人,却是命运。

  「你再说一次?为什么一定要住进我家?」

  「因为我家有鼠患。」

  「同一层楼,我家就没有?」而且她住的地方改装得跟堡垒没两样,这样老鼠还跑得进去?

  「我也很想知道。」

  「那你可以去住饭店啊!」

  「我不只去住,我还买下了饭店,但昨天气爆,毁了,你没看新闻吗?」

  直接拿起他家遥控器,帮他转到新闻台,证实所言不假。

  靖刚无言地盯着电视,新闻里说,起火原因是厨房炉火没关,但警方调阅的监视器里明明看到最后离开厨房的人做了全面性的检查。

  「如果你再不让我住进来,那为了抵抗命运要牺牲掉什么人,我可不知道。我是无所谓,但你不要再说我冷血不……」

  她话还没说完,行李被直接扛进客房,然后「房东」再臭着脸把自己关进卧房。

  高娃暮咕哝,「拜托,我也是千百个不愿意好吗?」

  所以当这一世朱父朱母约见面的地主是高娃暮时—

  「这一次,我有备而来!」高娃暮劈头便拿出平板说。

  为了自己住得舒适,她在靖刚这一世出生前,就开始在物色地点和设计装潢,反正不管怎样,到头来两人就是得绑在一起生活,那么,她不在意要花多少钱去打造一个她爱而他也喜欢的居住环境,所以她用平板兴奋地介绍着富丽堂皇的豪宅照片。

  「你看你看,有你最爱的阅览室和书房,我们彼此的房间相隔甚远,起码要走三十步以上,每间浴室都配上顶级按摩浴缸,还有阳台,连院子都有山水造景,是不是很宜人?很想住?」高娃暮眼睛发亮地介绍着。

  朱父朱母当时还疑惑地互看一眼。

  「你认识她?」他们问着自己的儿子。

  靖刚叹了口气,点点头。打出生前就认识了!

  而且昨天看到公司新进驻的精品珠宝柜区,正是她「高慕集团」下的百货通路时,他便知道要跟她纠缠的时间到了。

  高娃暮介绍的房子,简直想让人关在里面关到死,不要出来面对现实。

  但靖刚不屑一顾,坚持住在只有两房一厅的小小公寓里,而且还是在大马路旁边。

  这算是无声的抗议吧!既然分不开,那小地方不如她意也好。

  为了不要让自己多年打造如皇宫般的豪宅付之一炬,高娃暮只能妥协地委屈自己,至于那栋豪宅,就以「因为公司较远暂时不方便住」转租给朱父朱母,而且在靖刚的威胁下,以超不合理的极低租金租出去。

  朱父朱母自是乐不可支。

  「小刚啊,你什么时候有一个这么好的女性朋友,爸妈怎么不知道?有空多带过来一起吃饭。」

  父母不断的对他挤眉弄眼,意图很明显,但靖刚抱持着淡定的态度回说,他们只是生意上互有来往的关系而已。

  朱父朱母再想撮合也没辙,明白这孩子天生就怪,除了学习力比一般人超前、性格超龄之外,跟家人总是不亲,甚至小时候才刚会开口说话就坚持要改名,让他们永远弄不懂这个孩子在想什么。

  所以,当知道原来他有女性朋友时,不禁感到意外,而且,这位女性朋友似乎比起他们这做父母的更为熟悉小刚。

  例如,偶尔来访一起用餐时,满桌的菜总有几道会被特别移至小刚面前,香菜会先被挑掉,应该是以酱油膏佐味的葱蛋会另外准备一碟番茄酱,还有汤里如果有番茄会先被捞起。

  「靖刚虽然喜欢番茄酱,但不喜欢吃到软软烂烂的番茄。」

  咦?骗人!

  朱父朱母惊讶对视。因为朱母从以前最常煮的就是番茄蛋花汤,小刚都照单全收呀!为何连身为父母的他们都不知道的事,这位高小姐这么明了?

  「你们……确定没有在一起?」

  「没有。」

  没有他们以为的那种「在一起」!

  好啦,好像也没什么好怀疑的,因为除了知道一些他们做父母不知道的小细节外,看小刚对高小姐冷冰冰的,而高小姐……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跟小刚某些地方很像。例如:明明看起来年纪很小,但应对谈吐很超龄,脑袋似乎装了有几世纪的东西,连他们两老都无法在他们面前讲什么「我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路还多」这种话。

  感觉……他们比较像祖先。

  是说,男女长期同住一个屋檐下,真的不会日久生情吗?

  当然不会!铁定不会!绝对不会!

  因为对靖刚和高娃暮来说,他们身上背负的不是小情小爱,而是国仇家恨啊!

  这一周是今年入冬以来最冷的一周。

  高娃暮虽然不会死,但一样会伤会病痛,身体也会难过。不过,一向事业心重的她,就算正微微发着烧,挂了病号拿了药之后,还是驱车前往工地查看。

  银灰色最新款V12  GT法拉利奔驰在熙来攘往的马路上,格外显眼,尤其透过暗色车窗隐约看出车主是位妙龄女子,更为这款高级跑车增艳不少。

  「应该是哪家企业主的独生女吧?」

  不好意思,她就是企业主本人。

  「她老爸一定是个有钱人!」

  她父亲确实曾是一国之君,但她可从没顺着枝头做凤凰。她的一切,全是她自己挣来的!

  「包养她的人一定很多吧?」

  包养她?她包养别人还差不多。

  路上的人多有臆测,甚至有男车主故意逼车,只是,一个打从有轮子在路上跑的年代就驾车到现在的人,技术好到可以去拿赛车冠军,对这些等闲之辈的挑衅,自然视若无睹。

  既然连路上的陌生人都会有那些想法,更遑论在工地上班的工人们,以及自觉高人一等的监工主任了。

  当她的车才停好,李主任立刻上前帮她开车门,还躬身请她下车,看得出来今天知道她要来,穿着什么都有特别用心。

  早听说老板是个美艳的女强人,但女强人终归是女人,只要男人懂得怎么诱哄,迟早连人带财直接占为己有,那可是能少奋斗好几十年啊!

  穿着高跟鞋、一身皮衣皮裤展现姣好身材的高娃暮一下车,看都没看监工主任一眼,迳自朝正在施工的现场走去,一头束成马尾的乌丝带着发香扫过李主任的鼻前。

  她一副很有自信的模样,嗯,这样的女人难搞,但只要搞定,报酬可是不小!

  李主任手脚俐落地替高娃暮关好车门,再捧来热茶。

  「高总裁,天气很冷,来,我特地帮你热了杯茶,怕你来会冷,装在这保温杯里,这样你就不怕烫手……」

  高娃暮只是瞧了他一眼,没等他说完,自个儿从包包里拿出一小瓶热姜茶。

  她啜了一口姜茶,冷冷说道:「行了,讲讲工程进度吧!别说废话。」

  天!这根本是大魔王等级吧!

  瞧她一脸虽施了脂粉仍难掩稚气的五官,就算亲眼目睹,也很难接受这种像在商场上混很久的语调是出自于这一个看起来年纪很轻的女孩……不是,是女人身上。

  「还看着我干么?报告啊!」高娃暮对着双眼还盯在她脸上的李主任说。

  「是……是!」

  虽然有非分之想,但如果败在第一印象,那就得不偿失了。李主任马上恭敬地拿出纸本文件,对着高娃暮详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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