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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情大老粗(下)  第14页    作者:黑洁明

  涂了奶油的面包散发出浓郁香甜的味道,这阵子她可是试了好几次,才找到这个正确的时间,能把面包的外皮烤得酥脆,里面却依然松软柔嫩呢。

  她把面包和自制的烟熏火腿摆到餐桌上,从抽屉中拿出刀叉,又拿了杯子和汤碗,回身顺便用臀部将抽屉推回去,然后将双手的餐具放到桌上,跟着再走回料理台边,从生菜色拉中拎了一片小黄瓜起来,放进嘴里试味道。

  嗯,还不错。

  小黄瓜又甜又脆,还有橄榄的果香、梅子与香草的清香。

  唉,她老公种的有机蔬菜,果然强壮又好吃。之前怀孕时,她味觉变得超敏感,食物里只要有一点点化学调味料或农药,她都觉得非常刺鼻,每次吃饭都像种酷刑,每吃一口,她就吐一口。只有吃他种出来的蔬果,她才不觉得有奇怪的味道。一开始全家人真的都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小弟还嘲笑她是因为心理作用,可后来才晓得,原来他种东西根本不洒农药,所以他种的蔬果虽然长得很慢,还不怎么好看,但是每一个都很强壮结实。

  就像他的人一样。

  自从嫁给了伊拉帕,她才发现,原来蔬菜可以这么甜、这么好吃,天天吃着他种出来的新鲜蔬果,她味觉越来越好,皮肤也越来越白嫩。

  因为吃得健康又营养,每天的运动量也够,她竟然连小感冒都不曾再得过。

  想到和他一起做的运动,让她不禁红了脸。

  吸吮着手指头上的酸甜滋味,她忍不住又拎了一片小黄瓜来吃。

  话说回来,她还是嫁给他之后,才晓得原来新鲜又强壮的西红柿是会长毛的,小黄瓜吃起来是甜的,还有玉米生吃竟然可以像水果一样清脆香甜,吓了她好大一跳。

  现在不只家里的人爱吃他种的蔬果,桃花更是把他种的无毒有机蔬果当成餐厅的招牌,连如月都请他帮忙种植香草,无论是什么样的植物到了他手上,都能活得生机盎然!忽然间,一双大手揽上了她的腰际,男人低头亲吻她裸露的颈背。轻轻的,她抽了口气。

  几乎在那瞬间,她就知道是他,她可以闻到他身上那熟悉的味道。

  「早……」他沙哑的声音,在敏感的耳边响起。

  他的气息落在她的肌肤上,那感觉是如此亲昵温暖,教她几乎为之叹息。

  伊拉帕拉她贴靠着自己,用鼻子磨赠她后颈细致的肌肤,然后轻咬着她的耳朵,「怎么不叫醒我?」

  抓握着在腰上的大手,她一阵酥软,莫名晕然,好不容易才找到自己的声音。

  「你……累了……」昨天夜里儿子哭醒,为了让她休息,他顾了一晚上,清晨起来,她看他抱着儿子在身边睡得正熟,才没叫他的。

  伊拉帕知道,她心疼他。

  不自觉的,他扬起微笑,将脸埋进她的颈窝。

  他喜欢看她在厨房里优雅的移动,喜欢她做菜时,那认真又专心的模样。

  她看起来总像是在跳舞一般,轻盈利落,充满着欢乐的气氛。有她在的厨房,总是五彩缤纷,温暖又愉悦。她品尝食物、吮指回味的模样,既可爱又性感,更是教他心动。爱怜的将她圈在怀里,他深深的吸了口气,让她身上的馨香充满心肺。「妳好香……」

  她笑了出来,回头瞧着他,「香的是早餐吧?」

  「不。」他肯定的回答,低头亲吻她,「是妳。」

  唉,她好爱这个男人。

  就连他早上起来,脸上刚冒出来的胡确,看起来都好可爱。

  她爱他睡眼惺忪的模样,爱他独特粗嘎的声音,爱他湿气一重就会微翘卷曲的黑发,爱他浓黑如巧克力般的眼瞳,爱他长长的睫毛,爱他大手上的老茧,爱他每一根灵巧有力的手指,爱他身上那迷人的味道……

  这男人身上的每一寸,她都好爱、好爱,就连他有些扭曲的眉梢嘴角,她都觉得很迷人。

  或许,真的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恋恋不舍的,他结束那个吻,舔着她红润的唇瓣,悄声道:「我喜欢小黄瓜在妳嘴里的味道。」

  一瞬间,脸上飞上红霞。

  「哇,大清早的,会不会太火辣啦?」一颗黑色的脑袋,从窗外冒了出来。初静吃了一惊,又羞又气的抚着胸口,道:「耿念棠,你搞什么,吓我一跳!」

  「妈叫我来和姊夫要玉米啊!谁知道会撞见妳的好事啊!」耿念棠从窗外伸手进来,抓了料理台上的水果篮中像红宝石般的小西红柿,一边笑着往嘴里塞,还不忘和他挥了挥手,「姊夫,早啊!」

  「早。」他扬起嘴角,抬手和那嘻皮笑脸的小子打招呼。

  去年秋天,他还在整地修屋时,耿叔就把隔壁的土地也买了下来,举家都搬到这里。

  那男人说,这里空间比较大。

  虽然在那之后,三不五时就会有人溜过来,但他发现,他其实还满喜欢这种随时会有人晃过来打屁聊天的感觉。

  「什么好事,你少胡说八道!」初静面红耳赤的,抓了一只竹篮塞给小弟,「玉米在田里,自己去采!」

  「我不会分熟了没啊!」

  「你咬得动的就是熟了!」

  「田里的玉米是生的耶,妳有没有良心啊?」

  「你这笨蛋,生的才甜啊,伊拉帕又没有洒农药!」

  「好啦好啦,我知道,妳忙着和姊夫谈情说爱。没关系,虽然妳这么没有姊弟爱,但我还是会很爱妳的,为了妳的幸福,弟弟我会自立自强去采玉米,不会自讨没趣的在这边当电灯泡,妨碍妳和姊夫的晨间运动!」

  「耿、念、棠!」

  初静羞窘不已,忍不住想拿锅铲敲他头,她才抬手而已,小弟已经装模作样、大呼小叫的喊道。

  「哎呀,有人恼羞成怒啦!好恐怖啊!姊夫救命啊,我好害怕!」

  这小子实在欠揍,她正要上前,没想到伊拉帕还真的揽住了她的腰。

  「伊拉帕,你放开我啊,我这次一定要拿肥皂洗他的嘴巴!」

  他却笑了出来,「算了,妳别和他计较了。」

  她又羞又气,却拿那个笑着跑开的小弟一点办法也没有,只能看他笑着跑进田里。

  「讨厌,你干嘛帮着他?」她转过身,戳着他的胸膛抱怨。

  他摸摸下巴,认真想了一下,然后看着她,坦然道:「可能是因为,我真的想和妳做晨间运动吧。」

  初静傻眼,小嘴微张,小脸更是在瞬间又迅速爆红。她那又羞又窘、张口结舌的可爱模样,让他笑了出来,不禁伸手将她拉进怀中亲吻。

  自从生命里有了她,他再也不觉孤单。

  曾经,他以为自己会在那个阴暗的屋子里,孤老终生。

  但,他遇见了她。

  这个小女人,让他再次找回信任,学会怎么爱人,还给了他一个温暖的家。

  至今,他依然还是无法相信,爱情会降临在他身上。

  「我爱妳……」他吻着她低喃。

  她红了脸,娇羞的对他微笑,「我爱你。」

  凝视着这个可爱的女人,他漾出一抹真心的笑。

  在高山里那冰天雪地的日子,恍若隔世。

  他已无法想象,没有她的日子,他知道,无论发生什么事,他都会誓死守护这一个奇迹……

  绿藤在瓜架上迎风伸展,瓢虫在田野间飞舞着。大地沐浴在朝阳中,缓缓苏醒过来。窗外,鸟语花香。吃饱喝足,窝在餐桌旁的卡卡,看着热情相拥的那一对,不禁在自己的毛毯上趴坐了下来。

  看着窗外的蓝天白云,牠张嘴打了一个大大呵欠,露出尖利的大牙和长舌。

  牠喜欢这个地方,很温暖。

  虽然虫子多了一点,但很温暖。

  在晨光中闭上了眼,卡卡窝在这个已经变得熟悉的家,莫名心安。

  清新的空气中,只有爱,盈满。

  永不消散……

  【全书完】

  后记——爱,就是力量!

  呼!终于把大叔给搞定了,小黑掏手帕擦汗中。呵呵,在看楔子时,有没有人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啊?看完之后,应该恍然大悟了吧?喔呵呵呵……

  没错,那是伊拉帕在报纸上看到的售地广告,就是后来变成他和初静爱的小窝的地方啰。

  说真的,我实在没想过这本会变成两本,我好像老是在重复这句话,唉。

  但我从去年就真的一直以为,我的第五十本,会是阿浪那小子。

  谁知道,无耻小黑我,实在太爱伊拉帕这位大叔了,加上他刚好遇到的又是初静,大家也知道,初静的问题很大条啊。

  所以写着写着,它就变两本了。事到如今,我只能很不要脸的说,会变成这样,都是因为有爱的关系啦,哈哈哈哈!没办法,我对帕哥有满满的爱啊。(小黑插腰仰天狂笑中)写到第五十本,还能对男主角有那么多的爱,我自己也觉得我很厉害。虽然我很爱伊拉帕,但是我知道,有人一定会对这本的书名有意见。实话说,当初开始写小说时,我真的是想也想不到,有一天我的书名,竟然会出现「老粗」这个字眼(羞),年初要开始写时,我就已经挣扎过好一阵子,但没办法,「深情大老粗」这个书名跳出来之后,我就再也想不出其它更合适贴切的书名了。

  没想到我把书名报给大姊大知道的时候,她竟然没有反抗耶。

  大姊大,其实妳也是猛男派的吧?哈哈!

  总之,事情就是这样定案了,伊拉帕是个大叔,也是个老粗,没办法,就是这样啦。(用力点头)

  初静则是个有点坚强,有些可爱,但在感情方面,又莫名胆小畏怯的小公主。

  但她是幸运的,因为她有爱她的家人,所以才能勇敢突破自己的心防,鼓起勇气去爱人啰。

  话说回来,帕哥是个好男人,而且非常活色生香,我真是越写越喜欢他,每天打开计算机写稿,就对着这家伙猛流口水,害我都觉得自己很变态。但是写到后来,我也是很惊的,因为不到半本我就发现,怎么东西越来越多,怎么样也写不完啊。(抱头哀号中)因为不想面对可能会爆字数的现实,所以我很没胆的埋头狂写,想说先写完再说,搞不好到了后面,会出现奇迹,但是!

  果然一切都是我的妄想啊!(我这个笨蛋,经过那么多上下集的教训还学不乖,唉,实在是孺子不可教也)

  写上集的时候,几乎半个配角也没有,让我惊到一个不行,写下集的时候,大家一直跑出来抢戏,也让我万分yu  哭无泪,可是有些事不交代又不行……像那个讨人厌的麦德罗……他老是不死,我其实也很拿他没办法……不过快了快了,真的,等我搞定阿浪,很快也会把他给搞定的。

  因为如此这般,所以《深情大老粗》就变成两本了,本来稳站第五十本的阿浪,也一下子就被体积庞大的帕哥给挤到后面去了。

  也因此,《深情大老粗》就正式变成我第五十本的书了。(又羞)

  啊啊啊啊!这真是个让人害羞的书名啊,害我满脑子都是邪恶的思想,希望大家不要以为我平常都是这样子的,都是帕哥太过生猛的错啦!

  初静和伊拉帕,这两个人都有自己自卑的地方,但想要得到,就必须先付出,有时候,付出并不一定就等于失去,反而能让自己得到喔。就像后记标题所说的,我真的认为!爱,就是力量!只要有爱,一切都是可以克服的。

  只要有爱,世界是真的可以改变的!(用力握拳)

  所以亲爱的同胞们,让我们站起来,手牵手、心连心,用爱改变这个世界吧!

  哈哈哈哈!

  再来要说的是,书里的楷体字对话,会因为视点的不同而改变。

  上集时,当视点是伊拉帕时,中文部分因为当时他还听不懂,所以会标成楷体,反之当是初静的视点时,就会变成是盖丘亚语或西班牙文是楷体字了。

  这是因为这两个人当时语言不通的关系,希望不会造成大家的阅读障碍。

  (汗)

  当然,后来慢慢学会对方的语言,虽然会有各自讲各自语言的情况,但其实是处于能沟通的状况。

  会写明这一点,是因为我之前真的有遇过,医生和病人各自用中英文交谈,虽然他们中英文都有通,但大家各自以自己熟悉的语言发言的情况,反正只要能沟通,又能清楚表达意思,其实讲哪种话真的没差,两边都能搞清楚就好了,呵。学习不同的语言,是很有趣的一件事喔。上回我写了《闷烧大天使》之后,没想到真的有读者有修「俄文」课,真是让我觉得好妙啊,呵呵!

  不知道这回有没有人会讲盖丘亚语或西班牙语?如果有的话,欢迎来信和我联络哟!虽然书写完了,但我还是有一卡车的问题想问,请来信替我解个惑吧,感激不尽。

  话说回来,第五十本耶,没想到我竟然会有写到第五十本的一天,好感动啊。

  从小到大,我就是个做什么事都只有三分钟热度的小孩,因为老是被大人这么说,我高中时还赌气去学吉他学了一年半,不过后来也不了了之了。(笑)

  在写小说之前,弹吉他真的大概就是我持续比较久的一件事吧。

  我真的想不到,竟然会写作这么久,之前生病时,也让我领悟到,我真的是很热爱这份工作。

  五十本,花了我十一年的时间。

  因为有大家的支持,我才能这么任性的写下去,希望大家都能和我一样热爱伊拉帕。(写这句竟然又让我默默害羞了起来)让我感到很高兴的是,虽然过了那么久的时间,我还是非常喜欢写爱情小说,对写小说的热情,也一直没有改变过。我想我会一直持续写下去的。好,感伤完毕,回到伊拉帕。(我就是爱帕哥啦,笑)

  相信有看过「小肥肥的猛男日记」这个系列的人,会发现本系列的男主角,多数都是外国人,当然伊拉帕也是,他是美国和阿根廷的混血儿,爸爸是美国人,妈妈是阿根廷的印加后裔;查资料时才发现,阿根廷原来也是个由各种民族融合的国家。

  有读者写信来问我,为什么我很爱写外国人?

  其实一方面是「红眼」就是一个招览世界各国人才的公司,另一方面,我从小就一直比较倾向于四海一家这种观念。

  虽然现在世界上的确存在着种族歧视,但这种观念我相信假以时日是可以改变的。

  就像在二○  ○  八年,美国选出了一个黑人总统欧巴马一样,这是我十年前想都没想过的事,但它真的发生了。

  当我们不想被歧视时,其实要先做到不要去歧视别人,或许我们不能改变别人,但真的可以先从改变自己开始做起。血缘当然很重要,种族当然也很重要,但是好人与坏人的分别,却更重要。因为不管是哪一种肤色、哪一种民族、哪一种国家的人,都一样会有好人,也一样会有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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