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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岁守护神(上)  第2页    作者:陈毓华

  自己也总是报喜不报忧,于是,日子就这样跌跌撞撞的走过来了。

  无论《金刚经》还是门神都赶不走他,可阴曹还是有自己的生活要过。

  她选择漠视。

  阴曹不知道这妖在几天后,发现自己半透明的身子因为和阴曹同居一室,无意中汲取她的生气,竟然渐渐恢复了一点实体的形态。

  他惊喜。

  在极度的不甘愿下,他低了头,向她索讨血液,用誓约的方式留了下来,成了她的守护灵,成了主仆关系。

  要是有选择的余地,阴曹绝对不要这样的因缘,但是这只妖最可恶的是拿三花神婆来要胁她,他知道神婆是她的软肋,别人她可以不管不顾不在乎,神婆却是她唯一没有血缘的亲人,她在乎。

  从立下誓约这天开始,她确切的知道这只妖不只能看懂人心,心肝还很黑。

  说也奇怪,因为她那一滴血,面貌模糊的他脸色瞬间变得好看,五官也都显现出来了。

  不得不说,他长得真是妖美又巍然大气,是她平生仅见的美男子,肤色有些苍白,但披泄到地上的黑发柔软,凤眼淡漠,眉间一抹倨傲,恍若能逆天,他身穿宽袖紧身的绕襟深衣,像墨般流动的直裾优雅无比的垂在脚边,整个人透出一股睥睨天下的气势。

  明明就是个黑雾构成的妖怪,非常的虚幻,却是如此真实的存在着,真实到她想质疑都很困难。

  现实和虚幻,模糊的交融成一片,人妖殊途,她却是没能明白自己是怎么和一只觊觎她的生气和血肉的妖成了「室友」。

  「也就是说,从今日开始,你是我的了?」那就代表她能尽情使唤他了吗?

  他皱了皱眉头,对他这个活了千余年的妖来说,就算立了血誓,谁是谁的还很难说,选择性的忽略誓约是妖的天性,不是吗?

  也就是说,要他听话,还得看他的心情如何。

  「你总该让我知道怎么叫你。」

  「我名为始。」

  阴曹迷惑的看了他一眼,他们这些妖魔鬼怪和那些神神叨叨的修道人不都把自己的真名看得死紧,他居然这么坦然的说出来?

  但是他那淡漠到近乎苍茫的眼神让她知道,对于一个翻不出什么大浪的人类女子,想捏死她就像捏死一只蝼蚁那么容易,真名让她知道她又能拿他如何。

  千年老妖,最是油条,虽然诓这样的人类少女有点不道德,但道德是什么玩意,能吃吗?

  她告诉自己不要动气。「我叫阴曹。」

  「你取了一个黄泉地府才会有的名字。」

  「名字是爹娘给的,我也不愿意。」她对自己的名字已经很膈应了,他不用再添上一笔来提醒她的阴暗好吗!

  不提这些,他弄出这么一扇云母琉璃玉屏风出来,要是让上门的人看到,她怎么解释这个价值连城的东西会在她的小屋子里?

  她就算跳到黄河,有八张嘴也解释不了。

  「能看见我的,只有与我有血誓之人,其他人想见朕,可没这样子的福分。」他不屑道。

  阴曹已经百分之两百的确定始能听得见她心里的话。

  他还自称是朕,她怔住,忍不住扶额了。

  难怪他从头到尾派头这么大,她到底给自己招来了什么?

  「所以,别人也不会看见这么大一扇屏风摆在家里?」

  屏风虽然只有一扇,却是用一块完整的玉料去雕刻出来的,玉料之大,就算她没什么见识,也知道旷古绝今。

  「是。」

  「你为什么非得弄这么个碍眼的东西摆在屋里?」

  这一扇屏风一放上,堂屋里根本就没了可以转身的地方,她大概得把屋里头的桌椅全收起来才能走路了。

  屋太小,供不起大佛啊。

  他要不要去别处耍气派啊?任性的妖!

  「屏风是我的栖身之所。」始像是知道她小气巴拉的「妇人之见」,见她一脸茫然,他干脆化成黑雾,钻进屏风里。

  阴曹凑近屏风一看,不自觉地张大了嘴,本来就大的眼珠几乎都快掉出来了。

  屏风上雕刻着一座非常气派辽阔的园林景象,雕工逼真至极,宫殿巧妙的运用了玉料的俏色,宫墙之内,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各抱地势,长廊迂回,屋檐飞挑,亭台楼阁蜿蜒密集,也不知道有几千座,长桥像一道道彩虹,架在半空,让人辨不清方向,景色蔚为壮观。

  最诡异的是随着她的走动,高数十仞的宫殿能分出远近似的,楼台还能表现出深邃之感,甚至那些摘花的宫人、挥着拂尘的内侍,也能看得出喜怒哀乐来,其余花鸟虫鱼,就连架上的葡萄都隐约可见,站在外头的她几乎可以想像鸟鸣鱼跃、花开锦绣和葡萄成熟散发出来的香气。

  她一下就被迷住了,不断地走来走去,看着因为光线变化,玉石呈现出不同的晕彩,反倒忘记自己为什么会站在这里了。

  屏风里的始似乎是不耐烦了,传出缥缈虚幻的声音,「你的重点到底在哪里?」

  悄然地,也不知哪来的一只纤细柔白小手撩开鲛人的丝绡帐幔,露出始那张暴躁易怒又俊美到天怒人怨的脸和那身玄色衣料。

  他舒服至极的斜卧在水榭中央的躺椅上,身边有数十个宫娥侍候着,一旁桌上白玉玛瑙的水晶碟子里装的是方才让阴曹差点口水流满地的青紫两色大葡萄、两樽月光石雕成的酒瓶,他手上拿的是白玉九龙杯。

  很好,好到不行了。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转身回到自己只摆得下一个箱笼和她睡觉的炕,挖出箱笼最底层的一块布料,这是三花神婆送她的压箱底,也是她仅有的一块花布料,接着回到堂屋,把那碍眼的屏风盖了个密密实实。

  眼不见为净,这任性又嚣张的家伙!

  至于屏风里面,宛如末世降临般鸡猫子鬼叫地喊着天狗来了的声响,她掏掏耳朵,权当什么都没听到。

  阴曹挨着板凳坐下来,这才察觉到酸疼不已的腰和膝盖。

  一回来忙着应付那只妖,连酸痛都忘记了,这一回神,才想到自己就算戴了厚厚的护膝,快要废了的腰和肯定又紫又瘀的膝立马让她痛到无法再忽视它们的存在。

  摔盆的活儿真不是人人干得来的,又哭又要跪着膝行,还要因应事主的要求,把所有来悼念的人都带入情境,钱比哭孝女还要难赚。

  三花神婆看着她每回都肿得不像话的膝盖,对她又碎碎念了一通,要她不用每场哭丧都哭得撕心裂肺,好像死了亲爹似的,场面过得去就好了,她却觉得既然拿了人家的银子,太偷工减料,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她在这行算是做出口碑来了,她经手的丧家没有不竖起拇指说她哭得好、哭得悲惨的,只是,这死人也不是天天都有的事,就算每趟活计可以入帐不少,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再来,翻了年她就及笄了,阿爹给的那一年十二两的银子大概也就没了,未来都得靠她自己。

  目前在这树城里,她的活儿也算独一分,毕竟打幡是件有损尊严的事,正经人家的男丁连沾手都不会,只有无赖混混看在价钱不低的分上,愿意接这种差事。

  但是就算痞子无赖也不见得都能拉下这个脸,除非如她一般,真的混不下去,末路穷途的了,才会来和她这假小子抢这碗饭。

  也不知道是不是该庆幸她都十四岁了,身子发育得一点也不好,以至于这碗饭还捧得起。

  但是这样真的好吗……

  管他呢,走一步算一步,就算一辈子都维持这种不男不女的样子,老实说,她也不是很在乎,律法上也没规定一定要前凸后翘、身材婀娜才叫女子。

  既然死人不是天天都有,那么在这段空窗期,找个短工来做做,也好过在家里蹲,她可是听了那些个去曾家帮忙的三姑六婆九姨婶们说了,树城里来了个大京里泥瓦大匠,听说是要替即将致仕的文华殿大学士兼户部尚书的文大人盖一处园林,地段已经看好,在城中最繁华的所在,但因为带来的人手不够,想在树城招收一批临时学徒。

  一般的作坊学徒是没有工资的,只有到年终及节日时能发点红包意思意思,或是请吃一顿饭,所以大匠招人,还许了三十个铜板的工资,算是十分丰厚。

  至于管不管吃住,并不在阴曹的考虑范围内,树城到烟花村也就十几里的路程,她当天来回绰绰有余。

  那么自己够不够格?

  咳,她的身板虽然单薄,看起来没有三两肉,但一些粗活儿可难不倒她,也算有一把力气,所以不去试一试怎知道行不?

  那是三十个铜板耶。

  明早,她要早点进城,今天一定要养足精神,明天一早才好赶路。

  她一头倒下,却忽然想到什么,身子一个打挺,灵活的弯腰往炕的边角往下摸去,熟门熟路的从墙壁的旮旯缝隙里掏出一个瓦罐,入手沉,看起来颇有分量——那是当然的,里面可是她这几年来一文一文攒下的身家。

  瓦罐已有八分满,再过一阵子,她就能把钱存进钱庄。神婆那屋子太潮了,这几年真是累着了,一双老寒腿总喊着疼,自己这么努力,想的就是也许过两年能把神婆接过来养老,就算不能住一起,她另外起一间屋子给神婆住,就住她隔壁,眼睛看得见她的地方,也是好的。

  解下腰际的陈旧小荷包,这是她十岁出来独立时神婆给的,她用了许多年,舍不得换下来。她把银钱全部倒出来,难得还有两颗四钱重的小银锞子,她留下五个铜板当午饭钱,其他的全部放进瓦罐里。

  她嘴里总是喊着不要紧的膝盖又隐隐作痛起来,她啧了声,想说只要睡着就会忘记疼痛的法子是行不通了,狠下心来咬牙给膝盖揉了两遍,最后擦掉从眼眶冒出来的眼泪,倒头就睡。

  生活的残酷对她来说是日常。

  这膝盖明天应该就会好了吧……

  阴曹不知道她一入睡,四壁皆空的房间突然有股黑烟升腾而起,慢慢凝聚成一个人形,五官也逐渐清晰,最后幻化出一个穿宽袖紧身绕襟深衣的男子来,黑色的直裾优雅的垂在脚边,始就这样用他白肤淡唇的脸看着连被子都没盖,甚至方才揉膝盖拉起的裤管也没放下来,就这样大剌剌呼呼大睡的姑娘。

  那块瘀紫黑青因为她的胡乱揉按已经散成更大一块,更惨不忍睹了。

  这明天晨起应该会更痛了吧。

  她,连疼痛也不会叫唤出来吗?

  他这千余年来见过的人不知凡几,却没见过一个姑娘家对自己这么不看重,又那么的倔强。

  但是这不代表他对她有任何的心慈,在没有她的命令下,他是绝对不会妄动的,且就算得了她的命令,他也要看看自己心情好不好。

  所以,他很心安理得的消失。

  第二章  进城找活计(1)

  一无所知的阴曹这一夜连翻身也没有,直睡到鸡鸣才不甘愿的张开一只眼睛。

  是的,一只眼。

  这是不甘愿的起床啊。

  怎么好像才躺下天就亮了?

  照旧翻身就起,哪晓得下一瞬间又栽倒在炕上。

  阿娘喂,她的膝盖……昨晚真不该偷懒,要是去拔点草药捣碎敷上去,过一夜应该就没事了,哪会像现在这样肿成馒头似的。

  算了、算了,不管它,痛个两天也就自己好了,她今天还有事,她可是打定主意要进城。

  胡乱的把裤管放下来,一拐一拐的洗了把脸,从水里见仪容没什么差错就出门去了。

  她一向就是这样,短暂的悲苦后,坚定的擦干眼泪,贫困无法让她低下头,劳苦也无法压弯她的脊梁,现在如此,将来也是一样。

  虽说到树城不过十几里路,平常走走跑跑也就到了,可今天阴曹的腿痛得她想哭爹喊娘,来到树城已经一个时辰后的事了。

  有着三百年历史的树城是座小巧的县城,靠水又靠山,城里车水马龙,人烟阜盛,民风纯朴,是个很美的小城。

  青石板路上,挑着菜担子的老爹,卖面的大婶,在门口对着路人打招呼的茶铺伙计,普通百姓的穿着算不上好,但朴素整齐,处处带着安详和蓬勃的朝气。

  当然也不可讳言,任何一个有人的地方就不可能只有光明,无赖痞子、小奸小恶的人也是有的,但十恶不赦的倒是未见,所以,整个树城可以说是非常适合人居住之地。

  阴曹赶到城南最热闹的乌衣街时,着实倒吸了一口气,只见人龙绕了好几圈,她已提早出门了,想不到许多人比她还要早,这是势在必得啊!

  娘的,早知道她昨夜就不睡了,连夜进城,起码得到工作的机会比较大。

  「小伙子你也想来抢工作啊?瞧你这小身板,还是趁早回去吧,这活儿没你的分。」回过头来的大叔长得五大三粗的,嗓门也大,是个粗人没错,却很好心的给阴曹建言。

  「既然都来了,总得试试看,大叔您说对不对?」摸摸鼻子就走不是她一贯的做事风格,只是这里有这么多人,要等什么时候才轮到缀在尾巴的她啊?

  大叔连正眼都懒得看她了,挥苍蝇似的。「要是我才不浪费这时间,赶紧找别的活儿去。」

  他的话引来更多人的讪笑,什么对手不对手的,就是个不自量力的雏儿。

  阴曹嘿嘿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

  伸手不打笑脸人,见她没有半点想离开的意愿,那几个粗汉子也就不理她了。

  阴曹没等多久就看出来,长龙般的队伍消化得很快,一次五十个人进去,大概两炷香时间,很快就淘汰一批出来,从那些个被淘汰的人垂头丧气的叨念中得知,原来想进大匠的手下当学徒,要先能扛起单包重三十斤的泥袋两包,来回在广场走上一圈,还得要脸不红气不喘,没有两把力气的人根本应付不来。

  阴曹咽了咽口水,两包三十斤的泥袋,根本比她体重还重了,但看在那三十个铜板的分上,说什么也不能打退堂鼓,临阵退缩。

  被录取之后总不会天天都要扛泥袋吧,如果是这样,那她不如去码头当脚夫扛谷包去。

  不管啦,硬着头皮上就是了。

  不得不说,即便是个面试的宅子也大到没边,阴曹和另外四十九个人一同进了院子,只远远看见廊檐下的太师椅坐了个看不清面貌的人,一侧是已经被录用的人,一侧就是他们这些人,院子中央则有一堆放得歪七扭八的泥袋。

  没有人发话,他们只能规规矩矩的站在太阳底下。

  冷不防,一个管事模样的人朝着他们这群人喊,「这里有识字会算术的人吗?」

  众人面面相觑,要是会识字读书,早就在家里跷脚当大老爷了,哪还用得着来这里干这种粗活?

  管事的眼光慢吞吞地巡梭过去,直到落在阴曹身上,她因为个子小,被淹没在一众高头大马的糙汉子里面,要不是他眼尖,恐怕还看不到。「小兄弟,你会写能算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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