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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侠龙戏凤  第4页    作者:沈亚

  看着坐在他对面,默默报着长剑的兰十三,呼延恪觉得四面楚歌。

  夕阳染红了京城,繁华的永京闪闪发亮,耀眼生辉。

  这是每天他们最喜欢的时刻,每当这时候他们总要跃上屋顶眺望这绝美京城。

  永京人盖房子时喜欢用瓷土跟琉璃瓦。

  无论贫穷富贵,永京人的屋顶一定得用上五彩缤纷的琉璃瓦,富贵人家整个屋顶都铺满,墙壁上则密贴着瓷片以示豪奢。穷人家也一样,无论再如何困顿,也得在屋顶上点缀个几片才行。

  琼璃瓦的颜色不一而足,特色在于全都易于反光;于是光线一照,整座永京城便闪闪发亮,彷似人间最璀璨巨大的珠宝,所以也有人称永京为“珠玉之城”,是整个中土最富饶繁华的代表。

  午时的永京城太亮,几乎能闪盲人眼;黄昏时刻的永京最美,也最温柔,耀耀生辉的都城此时不再令人目盲,笼罩在金黄艳红的光辉中,映照着摇曳的永定河,此起彼落的光,像星空。

  所以他们一次次爬上屋顶眺望永定河,无论多少次都不会厌倦。

  兰欢怀里藏着几个果子,身后的呼延真笨拙地跟着他。

  呼延真行动之所以会如此笨拙,除了轻功练得真是有够糟之外,主要还是因为他一手拎着镇得冰凉的梅汁,另一手拿着个大油纸包,照形状跟味道猜测,那应该是一只很肥的烧鸡。

  说真格的,呼延真根本不懂得什么叫风雅、什么叫赏景,他满脑子只有吃饭跟打架而已。

  是的,呼延真就是个吃货,跟他的姑姑师父简直相见恨晚。

  劈啪一声,呼延真脚下娇贵的琉璃瓦破了,一脚才提高,笨拙的另一只脚立刻又踩破了好几片,他嘴里含糊不清地咕哝埋怨着,而会含糊不清则是因为他嘴里塞满了饼。

  发现努力提气踮脚尖完全没有用,他干脆放弃,抬脚直接往碎了的瓦片上踩,又是一串串劈哩啪啦的脆响。

  瓦片破碎的速度惊人,下方终于传来呼延府管家心疼的怒吼声:“少爷!老奴求您了!别再踩了!”

  “啊……噢……”呼延真意义不明地漫应着,脚步很是为难地慢了一些些。

  好不容易才坐定,呼延真立刻乐呼呼地打开油纸包,炫耀地喊:“你看!烧鸡!”

  谁不知道那是烧鸡呢!闻味道就知道了吧。兰欢翻着白眼直摇头。

  “很好吃的欸。”呼延真嘟囔:“馥芳楼的喔,一天只卖十只呢!”

  当然是馥芳楼的,当然一天也绝不只卖十只;他去他们烧鸡的厨房看过,里面的瓮锅至少有几十口,生意好成这样,哪里会一天只卖十只?能这么傻傻上当的,也只有呼延真这笨蛋。

  “嗯,谢谢。”

  兰欢正经八百地道谢,呼延真这才开心地眯着眼睛笑,慷慨大方地分给他一只腿,自己当然是毫不客气地抱着鸡吃起来了。

  呼延真实在不该再吃了,可是怎么办呢?看那张圆呼呼的可爱圆脸,脸上粉嫩嫩的两坨小肉包,实在是怎么看怎么可爱,怎么忍心阻止他?

  说真的,呼延真样貌可爱归可爱,但比他貌美好看的人多得是,宫里尤其多;不说别的,光说他身边的小太监小喜,那真是美得可比妖孽。事实上宫里的人背地里就说小喜是个妖孽,还总怀疑他们两个之间有什么暧昧之类的。

  要说小孩嘛,他的两个双胞胎妹妹那更是漂亮可爱得天上绝无、人间仅有,完全是粉雕玉琢的一对珍宝。

  更不要说他的母后、他的姑姑师父,一个个尽皆美艳不可方物,但看着看着,久了也就麻木了,再怎么美也生不出什么感想。

  可看着呼延真他的心就暖,看着他那傻呼呼、一脸幸福的样子,他嘴角就忍不住上扬,就算他已经吃成一坨胖大福,依然是他最喜欢的胖大福。

  “喂,跟我进宫吧,让你当中书侍郎。”

  当然,呼延真再怎么迟钝,也老早知道这位打小认识的“君子”其实并不是什么小贼,而是这世上最有权势的少年皇帝。

  大约两年前知道的;那时候也不知道到底是因为年纪小,还是已经混得太熟,对一个每天都跟他抢食、打架、吵闹的家伙,他实在挤不出什么尊重畏惧,即使到现在他们已经相处三年多了,朝兰欢挥拳的时候都只有更用力,完全无顾忌。

  “中书侍郎这官不小了,每天都会跟在我身边,不管我吃什么喝什么说什么都要经过中书侍郎——”

  “是啦是啦,还要帮你写字拟诏书,还要管你所有的生活起居,可了不起啦!”

  “不错吧?”想到胖嘟嘟的呼延真穿上朝服的模样,兰欢就忍不住笑。“那可是跟我最亲近的职位。我本来想让你当御前一品带刀侍卫,不过你功夫实在太差劲——”

  一根扔过来的鸡骨头就是呼延真没好气的回答。

  “喂!”

  “喂什么喂,我爹说不行。”

  “我是你爹的顶头上司欸。”

  呼延真偏着头看他,心里明白其实他是可以用权势让呼延家就范的,但他不会。他喜欢这种“不会”。

  “再过几个月你就不能常来了吧。爹说摄政王该还政给你了,以后你就是真正统治天下的人皇,不再是毛猴子了。”

  距离他十六岁的生辰没几个月了,按祖制的确是如此。

  但这问题只要一开始想,心里就觉得空得发慌;也不是完全不期待,但总感觉缺了些什么。

  甩甩头,甩去那错综复杂得连自己也说不清的思绪,兰欢从口袋里掏出果子扔给呼延真,却发现才那么短短的时间,那只鸡已经完全进了他的肚子里,神速啊!简直无底洞!

  “哇!这个好欸!”

  “你悠着点吃行嘛?小心肚子疼啊。”

  “我吃很慢啦,肚子很饿呢!几时偷的猴儿桃?好好吃喔!”

  “什么偷!真难听,是“顺”,从宫里“顺”出来的。”

  “顺得好,下次帮我顺冰荔枝好不好?好馋欸……”

  “冰荔枝什么的你应该先去问我姑姑吧?如果被她偷完还有剰的话……那你相心作啥?唉,说真的,我看你读书也不怎地,文章根本一塌糊涂,应试肯定是没前途了……”

  “唉唷……怎么这样说啦……”呼延真红了脸。

  “文不成武不就,除了中书侍郎,我还真想不出能让你干点什么别的。”其实让他做中书侍郎也很危险欸,搞不好皇帝还得自己拟诏书写文章,牺牲很大啊!

  “人家只是还没想好嘛!”呼延真嘟囔:“我才十二岁。”

  “若你是姑娘家,十二岁就好订亲,十四岁就该出嫁了。”

  “……”呼延真忍不住起了恶寒,“太可怕了!”

  停顿了半晌,兰欢突然开口:“欸,不如我们回迦兰河去吧。”

  他们俩拌嘴从来都是天南地北,东拉一句西扯一句,换了旁人那肯定是不懂的,可呼延真从来都知道他说的是什么。

  “好欸!”呼延真扔掉手上的果核,双眼灿着亮晃晃的光。“什么时候出发?明儿个行不行?千万不要告诉我爹啊,你骑马偷偷来接我就行了。”

  兰欢笑了起来。“跟我私奔回老家,你爹不扒掉你一层皮才怪!”

  “该扒的反正也跑不了……”呼延真嘟囔。

  “私奔”这两字实在刺耳,兰欢不知道她是女儿身才会这样说。

  兰欢也不知道她永远不会跟他进宫,因为爹不准;就算爹准也没有用,她是个女孩子,万一被发现,那可是掉脑袋的事,说不定还会被扣上欺君之罪,那就不只她掉脑袋,而是全家都得陪她掉脑袋了。

  再过不久兰欢就会成为真正的皇帝,届时他们再也不能像现在这样见面,说不定就是永远的分离了;想到这里,她就觉得有些难受,很为兰欢感到同情,所以啊,随他怎么说,私奔就私奔吧。

  “真不怕?”

  “唉……还真是债多不怕,我欠我爹几顿棍子都想不清了,不差这么一次。”

  兰欢哈哈大笑。“那好,夜里我来接你。”

  第2章(2)

  “娘,我要走啦。”

  呼延真趴在娘亲的床边,压低了声音轻轻地说着:“夜里兰欢来接我,我们要去迦兰河。娘,爹说你以前也住在迦兰河畔的,我帮你回老家去看看好不好?”

  床上形容憔悴的女子微微睁开眼,虚弱地朝她笑了笑。

  “娘,你听到了啊?”呼延真甜笑着挤上床,亲昵地拥着娘亲。“我去去就回来,顶多一个月就成了,兰欢的马很快的,娘你可不要太想我。”

  呼延夫人卧床已经十多年,据说是刚生产完不久,有一次骑马的时候从马上坠落,惊慌间又被马踩了一脚所致;虽然命是捡回来了,却从此卧床,且日渐衰颓,近年已经连说话都不能了。

  虽然如此,但娘对她的爱从未减少她却是知道的。每次娘看到她,眼里总是泛着喜悦的光芒,虽然她很少言语,但所发出的细微声音,就像在跟她说话一样。

  每一次她靠近娘,她的身体就会柔软下来;每一次抱着她,也都可以从她身上闻到慈爱的馨香。

  “娘啊,这次我离家出走,回来一定会被爹狠狠修理一顿的——不不不,不止一顿,应该是好多顿,可能连皮都要被剥掉了。好惨欸,到时候你可要帮我讲话啊。”她爱娇地蹭着娘亲的衣裳。

  娘亲的胸口微微颤动,那是她的笑。

  “不要笑嘛!兰欢很可怜的。这可能是他这辈子唯一回迦兰河的机会了,以后就要被关在宫里永远都不能出来了。”

  呼延夫人静静聆听,目光柔和。

  呼延真絮絮叨叨地说着她与兰欢的琐事,其实这些事都是说惯了的,每天临睡前她总要跑来这里,躺在娘亲身边跟她撒娇,也只有这时候她还会忆起自己该是个爱娇受宠的女孩子。

  说了半天,连眼皮都微眯了一下她才惊醒,而身边的娘亲却还是静静地看着她,眼神里充满了爱怜。

  “好险,差点睡着了!”呼延真连忙起身,“娘啊,我走了喔,回来的时候就会有好多好多好玩的事情可以跟你说了。爹暴跳如雷的时候你要帮我劝劝他,叫他不要太生气。多保重,快点好起来,等我回来的时候你要坐起来接我喔!”她说着,笑咪咪地朝娘亲挥手,蹦蹦跳跳地溜走了。

  真儿……

  门关上了,呼延真自然没听见呼延夫人心底的呼唤。

  病弱的呼延夫人静静地凝视着女儿兔脱而去的背影,眼神温柔而唇角隐隐噙着一抹笑。

  好孩子,去吧,去那自由自在的天涯海角,只要跟着你心爱的人,去哪里,都可以。

  在金璧皇朝之前,中土混乱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的史家称之为“八朝十七代”。

  事实上应该不只八国,“十七代”的计算方式也大有可议,不过反正是统称,权作无法计算的称谓罢了。

  八朝十七代由于始终都在相互攻讦或吞并分裂或合纵连横的混乱状态中,因此这段近两百年的历史非常难以记录跟界定,烽火连天中各国史家所留下的纪录多数只剩下残篇。

  尽管在北狼建立了金璧皇朝后已经安定了颇长的一段时间,却始终没有大儒统筹整理出可受公评的史书;也就是说,两百年乱世所留下来的大多数纪录都只能称作野史。

  如曾多次“近乎”统一了中土、以火凤为帜的皇甫家族,据说他们的家主世代相传都只有一人,是真正不断浴火重生的火凤凰。

  而所谓的“十七代”,事实上即大多是计算他们家的传承人数,近两百年传了十几个人,不管怎么算都还是满惊人满悲剧的数量,难怪凤凰会绝种啊。又如从东南方崛起的濮柳氏盘据了南都很长一段时间。

  据说濮柳家的人全是阴阳术士,精通鬼神之术;他们之所以被灭,当然不是因为敌手太强,而是因为被自身的术法反噬,至今南都依然鬼影幢幢,大白天还是阴风惨惨,术法反噬之威力可见一斑。

  原本,北方的狼族也只是传说之一,但相较于中土的混乱,长年在荒漠中游牧的狼族可就显得团结又单纯许多。

  传说狼族的主心骨兰家人在月圆之夜会变身为狼人,最喜欢吃小孩,而且狼族的女子婚后全变成虎姑婆。

  当年连年雪灾,塞外草原枯槁大半,狼族人不但吃尽了牧养的牛马,甚至连小孩都吃得差不多了,无奈之下才打进中土;谁知只求一口饭吃的狼族人竟就这样统一了中土,这是当时谁也没想到的事。

  “以前我们的族人真的吃小孩啊?”呼延真惊悚地啃着指甲,眼睛瞪得圚圆的,显然受到相当惊吓。

  “当然是假的。连小孩都吃,岂不是把自己都吃绝了?”兰欢没好气地弹她一指,呼延真连忙抽手不敢再咬。

  “就连因为雪灾才打进中土也是浑说的。事实是当时中土的人相互攻讦,谁也不信谁,老找我们狼族人来做仲裁,我们才踏进中土的。

  “实在是中土的人们打仗打着打着打到怕了,谁都想放下刀好好休养生息,只求一口安乐饭——近两百年啊!你懂那个意思吗?咱俩不想再打架了,但谁也不信谁,只好你把刀子交给甲,我也把刀子交给甲,甲比我们两个都强,那就打不起来了。”

  呼延真傻傻地看着他。“这……是不是有点蠢?那甲不就可以打我们两个?”

  “是啊,所以这是真正的引狼人室。”兰欢笑,“但有什么办法呢?打了近两百年啊,不只是打残打废,根本是整个中土都快灰飞烟灭了!于是我们狼族左边做仲裁、右边也做仲裁,其它地方的人看着我们真的只做仲裁,几年下来好像也挺好的,于是也各自找了仲裁,于是十几个国家变成几个国家,再从几个国家变成三个、两个,最后你猜猜剩下谁?”

  “狼太祖真是深谋远虑,是经天之才啊!”

  狼太祖兰不换到底是不是经天之才实在还难说得很,不但中土的史家对他有着完全两极的评价,连狼族耆老所留的文书也多数骂他是登徒子、败家子,说他落拓不羁、轻狂疯癫,完全不守祖宗家法,是个流氓混蛋之类的。

  到底为什么一个轻狂疯癫的落拓浪子会摇身一变,成了一统天下的狼主呢?

  “这次咱们回去就去太祖的坟前看看吧,姑姑说他的坟超小,很难找。”

  “不可能吧,是狼太袓呢!一统天下的狼太祖,应该有个超、超巨大的坟才是啊。”

  “他在中土当然是一统天下的皇帝天子,但回到狼族也就只是个老狼头了,跟其他的狼头没什么两样。”

  “那……兰伯伯现在也是老狼头?”

  兰欢笑了笑。“对啊,怎么样?听起来挺威风吧,比什么天子皇帝可威风多了,比起来我还宁愿当个老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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