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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妨错到底  第10页    作者:席绢

  “直到……你哥哥回来,或你出国留学。”其实老爷子只吩咐直到吕莫若停止纠缠,他便可卸责。

  “你知道我将出国念大学?”她讶异他会知道。

  “嗯,靖远提过。他希望你到美国,让他看得见。”

  “再一年,说长也不长了。也许我不会再回来。”她头垂得更低。

  他震动,双手悄悄握紧……。

  “什么意思?你的家在这里不是吗?”

  单晓晨微微笑着,笑容有些落寞。

  “这宅子住了十个人,但我只有我自己。去了美国,有哥哥;到了加拿大,有外公他们。那儿还有一座农场,养了一匹要送我的马,天气也适合我这种鼻子不好的人。台北太潮湿了,过敏怎么也根治不了。相较之下,台湾哪有什么值得留念的地方。没有思念的人在,故乡也会像异乡。”

  “你父亲的家人,还有三个舅舅都在这里呀。”她想走了?她不想回来了?恐慌涌入心口,他口气严厉了起来:“你一点也不在乎在国外被人歧视为次等人吗?”

  “那就嫁给当地的人吧。不会嫌我太有钱的人必定存在于世上。”她漫不经心的说着。

  “你就不怕别人看上你的钱吗?”

  “那又如何?难道我得找个比我有钱的人来确保对方的目的不是我的钱吗?凡事若是计较太多,哪有快乐可言。”

  “你太天真了。”他终于拍了桌子表达怒气。

  “是你太拘泥了。”她站起身,走到观景台向下眺望。知道他有跟过来,并帮她挡住风口,暗自浅笑,对着身后的他道:

  “我的母亲,在嫁给我父亲之前,曾谈过一次恋爱。那个男人有才气、有傲气,所以爱我母亲爱得很辛苦,然后变得反覆无常。我母亲手记上说:她不认为嫁了他会幸福。他太傲、太在乎别人评量的目光,太怕别人笑他娶了富家千金得到多少利益;因此他最后恳求母亲等他十年,等他有一点成就必会回来娶她。母亲没答应。她的身体太虚弱,结婚只会拖垮他,而且只怕没命等他那么久。于是平静的与他分手了。”她转身看向他。“那个男人必定会一辈子记住她的,因为她默默的暗中资助他出国深造,也撮合了一直暗恋那男人的女子成夫妻。在男子成为名建筑师时,也明白了他命中的贵人正是他念念不忘的初恋爱人。七年前他回到台湾,哭倒在母亲坟前。我亲眼看到那一幕。一直在想,这样的分手真的是比较好的选择吗?为了男人战胜不了的自卑,好好的一段感情真的必须就此牺牲吗?也许那男人在母亲心目中的分量不是那么重吧,因为那男人不够勇敢到足以承担压力,不值得母亲爱到不顾一切。到最后,母亲仍是最爱自己。不知道这是幸还是不幸。唐劲,你是一个绝对会成功的男人,而且不是那种到了中老年才见得到成就的人。这样的你,不该是会自卑的人。我只愿你是单纯的厌恶千金小姐,而不是自卑于身家的落差而伫足不前。”

  “如果我是呢?”他问。眼神极为沉潜难测。

  “那我真的不会回台湾了。”

  她叹气。不知道这样的威胁够不够力?

  或者说,不知道自己的魅力够不够?

  他告诉自己:在未下班的此刻,呆立在女校大门口,是担心吕莫若母女不死心又来纠缠晓晨,出言不逊。更理直气壮的告诉自己:昨天晓晨的感冒才好,今天可能还很虚弱。他得确定她是不是完全痊愈了,晚上才好打电话对老总裁作翔实的报告。

  绝不是、肯定不是听说明年她就要出国,并可能再也不回来,引发了高度的关切,想把握所剩无几的时光多看她一眼、多保护她一次,多……镌镂她的身影放在心中一分……。

  该死!他知道自己这么患得患失很蠢,也知道聪明知单晓晨那么说必有其试探的意味,但他就是上当,就是不肯放过多看她一眼的机会。

  因为……她真的会做到她所说的。他知道。

  四点半了。许多私家轿车一一停靠在路边,等着接人。其中一辆必属于单家无疑。

  也有几名骑机车的高中小毛头,故作帅气的搔首弄姿等女友出校门。

  十七岁的女孩与十七岁的男孩都属于不成熟的半小孩年纪,跟他之间可以划出数条代沟来区隔了。但十七岁的晓晨却硬是不同。

  她聪明、机敏,也成熟。

  会是因为她总是独自一人的关系吗?他一直忘了,莫家的人与莫靖远再怎么疼惜单晓晨,终究,绝大多时候她仍是自己一个人。一个四岁丧母、父亲又不负责任的女孩儿,会早熟是必然,会世故、机敏也是必然。幸而她没有自暴自弃,也没有坏环境来让她有机会走向歧途。

  ——我有钱不是我的错……。

  谁会说有钱是种错呢?如果那是一种错,全天下的人为何都以富有为努力目标呢?

  错的,是自己能力所不及衍生的自卑加诸于他人,并且形成折磨。

  如果突破不了心障,一切还是定在原地最好。但前提是他得有足够的定力来把持住。

  他有吗?那瞧瞧自己此刻在做些什么?!

  像呆子似的,连自己也控制不了。亏他还是莫氏新生代人才中最被看好的一名,董事长更再三公开赞赏他毅力超群、理智冷静……。

  对照此刻,简直是讽刺。

  是什么地方料错了?他不沾富家千金的坚心仍在,理智把关着情感闸口,不再如山洪般的一发不可收拾。

  可是他居然从不知道自己一旦陷入感情时,会痴狂成这样,每一根神经都会因她不经意的撩拨而大大牵动。

  单晓晨是难缠的心魔,自己的心又何尝好对付了?

  天晓得以后会怎样。他只想在她还在时,挟着保护之责,再多看她一眼。

  然后也许成了莫君怡初恋情人那般,终生为爱之不可得而悔恨一辈子。

  他知道的,其实比晓晨多一些。在他回国的一周内,所有关于单晓晨周边的事,他全查了个一清二楚。他有许多在各行各业极出色的朋友。

  莫君怡的初恋情人姓古,于三年前病逝于香港,无疾而终。一个四十五岁壮年的男人,在功成名就之后,理应是意兴风发的,却因忧郁或厌食诸多因素而撒手人寰。

  男人的成功,必定怀着某个动力,也有着务必做出成就给谁看的意志力支撑着由一次又一次的挫败中站起来。

  七年前,姓古的男人得到了世界级的大奖肯定,回到台湾欲见初恋情人。但他看到的是冰冷的坟,与照片上将容颜保留在三十来岁盛年,以美丽姿态离开人间的女子。他崩溃了,他的成功变得毫无意义。

  斯人已逝多年,而他孤伶伶的存于世上。汲汲营营于成功,只盼有一天让她瞧见自己的成就,浑然不知沧海桑田已将人事翻转了几回乾坤,再也不复旧时事了。

  这些报告,原本是无意义的记载,只为了补齐单晓晨十七年来所发生的大小事件。

  但自昨日起,却成了他心海翻腾的巨浪。

  六岁时,他想成功,迫切的需要钱来让父母过好日子,让一家人得以温饱,也得以尊严的活着。

  上大学后正式与莫氏签了约。莫氏以大把的金钱栽培他,而他成了莫氏员工,课暇的所有时间全奉献给莫氏。那时他知道自己会成功,他有能力,也热爱挑战。

  成功,是给自己的犒赏。

  太顺利的路途走来,几乎要觉得麻木了。

  有房子、有车子,也给了父母良好的安置。不必三年,他定会成为一名中级主管;再两年,他会掌理一家分公司。在三十五岁之前,他必成为集团核心的主事者。这些设定若做不到,代表他怠惰了。若是做到,也不令人欣喜,因为他有这个能力。

  然后自然而然的,结婚、生子,过了成功又富足的一生。到了四十岁,他人生的高峰便在顶点停顿,望不到更高的山头在何方。

  二十五岁的他已看到自己四十岁的情况。为什么没有丝毫心满意足的感受?

  他习惯掌握一切,也习惯将眼光放远,更拒绝意料之外的变故——例如对单晓晨动心。

  他要掌握自己的人生,不许它出一丝差错。但人生中若从不曾有意外,却也未免无趣得教人麻木。

  直到遇见了单晓晨,他的顺遂突地变得迟缓。云端若将是他际遇的顶点,那遗憾的是伊人居住地在云端更上的不知处,他永远进不了的殿堂。

  莫家富足了六代,才有今日动摇不得的殷富根基。他或可累积无数财富,却累积不来时代碎炼出的风华。

  两人之间不会有交集,更不该相遇。

  只是既已无法从头来过,这乱了的一切,该怎么收场?或……该说,要怎么克制自己迳向逆途靠去的心?

  再捻熄了一根菸屁股,随手丢入垃圾桶。女校的大门已然滑开,预告着一群豆蔻少女即将涌出的讯息。他靠着车门,铁灰色的丰田无疑的在一排等候接送的名车里显得黯然。但他卓然的气势却压得所有景色成了陪衬,让人一出校门便曾往他那方发光体望去。

  自然,单晓晨也不例外。

  她与夜茴走出校门。迎上来的司机已接过她们两人的书包先放回车上。校门左侧十公尺处,唐劲戴着墨镜的面孔看不出情绪。校门的右前方,吕莫若由车内款步出来,正一脸殷勤的走来。她没发现,但夜茴有。

  “吕女士在那里。”夜茴提醒着。

  “你去处理。还有,我不搭家里的车了,回家见。”她大步走向唐劲,脸上是毫不掩饰的浅笑。

  没有多言,他为她打开车门,迎她纾尊入他的世界。他车内驾驶座旁的位置,正式进占了一名女子。

  第七章

  车子驶出喧嚣堵塞的台北市,离开了台北,上了高速公路。半个小时后,在路牌的指示下,她知道她被带到了桃园。

  “要见什么人吗?还是桃园有特别好的风景?”她终于开口问道。

  唐劲看了她一眼。如何能启口说他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何以会如此突兀?

  明明每一次的自我分析,其定论皆是此路不通,两人根本不能有结果。决心要公事公办的,但他却止不了自己的渴望。

  “渴不渴?后座有乌龙茶。阿里山的冠军冬茶,我想你比较喝得入口。”

  她侧身往后座提过保温壶,眉头轻扬,打开壶口,香气四溢,倒了一杯轻啜了几口。

  “我分不出茶叶的好坏。”

  “因为你没喝过坏茶。”

  “乌龙茶性温,我才喝得。绿茶、红茶都冷性,再好的茶也喝不得。”

  “你从不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对吧?”他停车等红灯,正好给自己理由细细端详她。

  “我想活得久一点。如果一个人生的起落只有三十年的光景,就太短暂了。像我因为长年过敏,气管又不好,何苦自己找麻烦?能用食物调补,好过成天打喷嚏、流鼻水、失魂落魄。吃了冷质食品,气管会沉闷梗气,积痰不化又咳不出。全是小毛病,却非常扰人。”

  “看不出来有这么严重。”他忍不住伸手探她额。

  “那是中药的神奇呀,以及我家厨子的功劳。”

  “也许我该立即返回台北,外边的东西你不吃。”

  “一、两顿吃外边也很好呀。你不必把我想得太高高在上。”她将杯内的茶送到他唇边。

  他怔了下,没有开口。这行为,太亲妮,不能承接得下。

  “没有下毒,我试喝过了,口感还不错,是某位唐门公子亲手泡的茶,别人想喝还喝不到呢。”她低笑,凑近了娇颜,教他抗拒不得的喝下喉。

  “大家闺秀的教条中有这一项吗?伺候男人?”

  “我不晓得。但在单晓晨的快乐哲学中,告诉了我们尽量去做会议自己快乐的事。”

  绿灯亮了,他随着车阵移动,不再有机会看她,但却已满脑子她的笑容,挥也挥不去。

  “即使没有所谓的完美在快乐的尽头等待?”他像是自问的低喃。不知是否在问她的同时也在问自己。

  “完美?我想不了那么远。如果我们可以成为夫妻叫作完美,那要是我只有四十年好活,而你却活到一百岁呢?要是我成了黄脸婆,而你有钱有闲养了小老婆呢?没有人可以保证什么样的句点叫完美,除非我们都走完了这一生,并在泄气的那一刻回想平生种种,功过相抵之后能含笑闭目,那才是下定论的时候。”所以,她在想了很多之后,行为上反而随性而及取眼前事。

  车子停在一间小而乾净的餐厅前面。这间餐厅标榜着“药膳”,里头坐了八成满的客人。一阵阵当归、姜母、甘草的香味传出,在入夜的早春时节,分外能挑起人们的食指大动。之前的话题,以无言划下不愿深谈的句点。

  “冷吗?”他以大衣披围着她只着春衫的单薄。

  “这一向是夜茴的工作,你抢了去,她肯定会不高兴的。”她笑着拉拢它的大衣,伸出冰凉的左手贴上他暖呼呼的面庞。“好棒,你的体温很热。我最羡慕冬暖夏凉的人了。”

  “你的手一向这么冰吗?”活似刚从冷藏库拾出来。他不自觉的将她小手包拢呼暖。

  “嗯,这才有光明正大的藉口向别人取暖呀。夜茴的手也好暖。以前冬天我最喜欢叫她陪我一齐睡。”

  又是夜茴!一次两次的听,心下还可以乎静无波,但随时随地的缅怀,未免太重视了。他拒绝承认这叫嫉妒,只是微恼。

  “你很喜欢那个庶出的妹妹?”

  她顿了一下。

  “应该说,她很喜欢我,把照顾我当成她生平唯一大事。”

  “这样好吗?把自己的人生耗在另一个人身上,寄托着延续的目的。”

  “是很不好。所以我要离开台湾,远远狠狠的离开一趟。”

  他不自禁的握紧她手,不愿再听她说着要离开的话。

  “不怕你脆弱的妹妹承受不住?”

  “这世道生存得如此艰辛,没有人能有脆弱的权利。”

  “由你这个包金镶玉的千金小姐口中说出这种话,还真是讽刺。”他忍不住笑了。

  她汲取着他笑容的俊朗。

  “我也有我必须面对的人事纷扰呀。你那一份报告没有告诉你,我是多么受觊觎吗?”她的父亲曾经咋舌于她资产的雄厚,而涎着脸与她“共叙天伦”了好长一阵子。它的爷爷叔公们,与莫家生意往来出了岔子,也尽往她身上下工夫。还有其它宅子内的佣仆对于己身约有所图,谁不会来找她这个“单纯稚幼”的小小姐呢?

  经由她,而来动摇莫靖远或外公那一家子的决策,似乎是比较方便快捷的路径。

  唐劲看了她轻快含笑的面容一会,心情轻易的变得沉重而抽疼。

  “走吧,希望这一家的口味能符合你挑剔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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