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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情书  第3页    作者:寄秋

  大家嘴里说得很劳碌,怕拿不到钱的样子,可脸上的笑意是风雨洗不掉的,抱怨个两句不过是做做嘴皮运动,免得哪一天打牌打到斜歪了。

  这些员工都有相同的出身,不是坐过牢便是混过的,江湖味道很重,而且重义气,所以言语上较无节制,喜欢不受约束的生活。

  而这份工作限制不多,除了得穿上制服和准时上班,工作气氛随兴,底薪固定,有做事才有钱拿,论时计酬。

  如果不努力的人则由底薪扣,一扣再扣扣到倒贴公司当免费的工友,三个月不改进就回家吃自己。

  「看什么,上头有黄金可捡吗?」丁伟雄拍了拍老板的肩膀,不解他在雨里踟蹰什么。

  「你不觉得雨很有诗意吗?」那个人站在窗边往下一瞄,嫌他们吵吧!

  他用着「你疯了」的眼神看他。「老板,你该去看医生,我想医院不会拒收疯子。」

  风大雨大的天气哪来诗意,是湿意才对,他八成淋雨淋多了淋到酸雨,脑子开始神智不清了。

  「哈……我是疯了,才会跟你们这群疯子一起工作。」物以类聚。

  「什么疯子嘛!老板又不像我们坐过牢或是杀过人……」啊!说错了。

  某人的话让热络的谈笑声骤地一冷,扬起的笑脸消失在一片静谧中,大家不再交谈的搬起货车上的东西,不像刚才那般自在。

  过去发生的事就如同火烙上的记号,虽然口里不提却深印在心底,是个不该、也不能再掀起的伤口,只能让它慢慢的痊愈。

  每个人有每个人不为人知的心事,过往的一切不是付出代价便能消弭,到现在他们还在为曾犯过的错赎罪,无形的枷锁将囚禁他们一生一世,直到他们认为够了为止。

  「大钢牙,有一天你会被你那口钢牙害死。」口无遮拦。

  绰号钢牙的朱大炮不服气的反驳,「我是实话实说嘛!大伙干么那么敏感。」

  他以前是专门偷车的,什么积架、奔驰、法拉利都偷过,甚至连警务车也不放过,现在他不也改邪归正了,还以身示范教别人防止爱车失窃的十大方法。

  瞧!他后来还被警政署颁发优良市民奖牌,赞誉他青年有为是青少年楷模,要一群小朋友多跟他学习呢!

  反正浪子一回头就身价涨百倍,以前老嫌他没用的老婆现在整天笑嘻嘻,逢人便说他有长进,改头换面不做让家人伤心的事。

  「不是敏感是放不开,谁像你神经粗得可以打麻绳,不痛不痒的没感觉。」他大概是这群人中唯一的异数,因为他犯的案子实在小得不能再小。

  偷车的罪行最轻微,只要后台够硬,连苦牢都不用待,一天就交保了。

  「去你的小蔡,你当我植物人呀!」没有感觉那还得了。

  小蔡哈哈大笑,「不,你比较像动物,一年四季都在发情的那种。」

  结婚四年,小孩五个,中奖率百分之百,可见他有多努力播种。

  「哼!就知道你嫉妒我。」天冷他有老婆好抱,而罗汉脚只能抱棉被。

  「是呀!好嫉妒,你先把外面的椅子挪开,我搬里头的箱子。」要完嘴皮要记得工作,不然搬到天黑还在这里耗着。

  「那你把沙发拉开些,这些才不会擦到。」这一组沙发听说是德国进口的,很贵。

  「好,我喊一、二、三一起动手。」雨不得太大了,再不赶快真要淋成落汤鸡。

  货车上的东西陆陆续续被卸下,大家同心协力地将物品搬上楼,即使很累很喘还是硬撑着,把没有电梯的楼梯间视同一种挑战。

  车后的空间越来越大,大型的衣柜和床组搬下车后,一下子看起来空了很多,只剩下零星的小物品而已。

  只是都用箱子装着,想一口气全搬上去倒有些困难,让人得多走两趟路。

  「啊!纸箱的底破了,拿条绳子来绑一绑。」真糟糕,这是最后一件。

  「里面装的是什么呀?还用海绵垫着。」这么贵重一定要瞧一瞧。

  「没什么,一架留声机而已,老板不知打哪弄来的。」看来还很新,当当摆饰也不错。」

  「留声机?现在还有那种鬼东西呀!」瞄了一眼,小蔡用绳子将纸箱固定好,轻松地用一只手抬到肩上放着。

  「谁晓得老板留着它干什么,要是我早把它扔掉了。」摆着占位置。

  什么嘛!居然要把我丢掉,你们这些笨人类真是太坏了,我好不容易找到下一个目标,怎么能随随便便当我是垃圾呢?

  哼!不行,我一定要教训你们,我是荷米丝,魔女莉莉丝的女儿,怎能让你们看轻。

  一道白色的烟由纸箱缝隙轻轻飘出,一个身穿希腊式白袍的美丽身影在两人头上绕了一圈后缩回箱子里。

  刚下楼的米子芙站在高处准备闪身让搬家工人上楼,她微愕地看着人影平空出现又消失,不自觉地揉揉眼睛怕自己看错了。

  等她定神再看,什么也没有,她想一定是错觉,虽然她有灵媒体质,却必须沾了酒以后入睡,特别感应才会有所作用,和另一世界的朋友交谈,并请他们代为帮忙寻找留声机。

  只是鬼的能力有限,他们只能告诉她一个大概方向,让她能有个目标领先一步,不输给那个老跟她抢的阙天笙。

  「呃,两位大哥,你们刚刚有没有看到什么?」基于一片好心,她出声提醒他们一下。

  她一六七公分的身高及留了一头自然卷的栗色长发,在这群平均一八○公分的壮汉眼中,就像个会活动的洋娃娃,可爱得令人发笑。

  「妹妹呀!不要挡在楼梯中间,小心撞到妳。」这是谁家的孩子,养得真好。

  「我不是妹妹,我已经二十三岁了。」她气得想踹上一脚。

  「原来妳不是妹妹呀!真看不出来。」一点也不像二十三岁的样子。

  「什么叫看不出来?!我该凹的地方凹,该凸的也没少长一块肉,你眼睛瞎了呀?」他一定要这么伤人吗?

  「欸!别发火嘛!我知道……啊!楼梯怎么在动……」

  抱着纸箱的小蔡忽然觉得脚底有东西在摇,他连忙捉住扶手想稳住自己,避免滚下楼酿出人命。

  但是他忘了自己手上正拿着东西,顺手把纸箱给丢出去,想接的同事手不够长反而扑倒他,两人像滚雪球一样滚回楼梯转角才停住,引起大家一阵哄然大笑。

  莫名接住箱子的米子芙错愕不已,表情一僵不知该笑还是该哭,这种奇怪的事怎么落在她身上,真是离谱得让人难以置信,好像箱子里的东西有生命似的自有意识。

  咦,有生命,难道她要找的留声机在里面?

  强烈的灵力让她有拆开纸箱一看的冲动,她一只手放在绳结上头,打算将它解开,一双手却抢先抱走纸箱。

  「对不起,这位小姐,没伤着妳吧?都怪我的员工太鲁莽了。」什么楼梯会动,简直鬼话一堆。

  看着箱子从她手中被搬开,若有所失的米子芙感到一阵惆怅浮上心头,因为想到刚去找夏秋千无功而返,寻找荷米丝的心愿再度落空,她又得从头开始。

  唉!难不成要她去垃圾场翻找吗?

  荷米丝呀荷米丝,妳到底在哪里,不要再跟我玩捉迷藏了,我一定要找到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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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这里呀!可惜妳看不到我。

  受不了阵阵酒臭味的荷米丝缩在紫铜喇叭里,捏着鼻子用手一直搧,不怎么高兴一群把啤酒当开水灌的大男人毫无节制,熏得她都快醉了。

  人家她心爱的雷米尔从不在她面前喝得大醉,非常宠她地注意她的感觉,对她的关爱胜过自己……咦,她好像较少想起雷米尔,难道她对他的思念已经不再那么深了吗?

  想起你的思念像一杯酒,充满苦涩和不可思议的甜蜜,我在爱的漩涡里聆听你的呼吸,醉了也笑了,因为喝了一口的我将相思饮下,嘴里尝到的味道是你的眼泪……

  一旁的留声机忽然传出悦耳的歌声,在无人转动曲柄的情况下,轻轻吟唱有关想念一个人的心情,借着歌曲的传送将心中送不出的情意送给远方的情人。

  蓦然而起的歌声让正在划酒拳、开怀畅饮的男人们为之一顿,不知声音出自何处地环视一眼,随即又恢复先前的喧嚷,打算干掉所有的啤酒。

  对于喝惯烈酒的他们而言,纯麦酿造的橙黄啤酒真的淡得跟开水没两样,就像一般人喝可乐,喝再多也不会醉。

  然而其实他们都有些醉了,才会以为有人转动留声机,压根没想过在座的每一位都离它有一段相当的距离,就算多长了一只手臂也不可能碰得到。

  三十坪的房子一下子挤进七、八个大男人显得拥挤,众人或坐或站,或干脆在地板盘腿,没人关心留声机的存在。

  除了滴酒不沾的葛元卓。

  「咦?没有唱片呀!为什么会有声音呢?」真是奇怪,是哪里故障了?

  丢下那群闹烘烘的员工,起身检视留声机是否有异样,他轻摸着紫铜雕花喇叭,顺着黄铜喇叭管往下抚去,直到铁制的拱形基架。

  到目前为止都没什么问题,咦,它有个底座?

  十指轻巧地在底下摸着,灵活得像常常从事与手指有关的工作,但以一个搬家公司的老板而言,他的力气应该集中在手臂吧?没什么机会用到指关节才对。

  突地,他的指头像勾到什么,轻轻一拉滑出个小抽屉,里面躺着一块晶莹剔透的白玉,大约女子的手掌心大小,形状如同一对交颈而眠的鸳鸯。

  至于上面刻了什么看不清楚,横来竖去像是山水又似莲花,下方最左侧有着泪滴形的痕迹,呈现暗红色近乎黑色,破坏了一块美玉的澄净。

  「老哥,怎么不去跟大伙喝一杯,独自暗销魂呀!」新居落成总要有点喜气,他怎么一点表情也没有?

  开口说话的是一位看来斯文有礼的男人,穿着打扮像出入上流社会的高知识分子,眉宇间微带昂然正气,一看就知是正派人士,从事白领工作。

  一个与眼前乱相格格不入的人怎会出现在这里呢?说来是一段很长的故事了。

  「这是身为检察官的幽默吗?元宝老弟。」葛元卓将白玉握在手中阖起掌,不知为何,他不想让别人看见它。

  「噢!拜托,别叫我那可笑的名字,请称呼我杰森。」现在不是元宵节,不吃元宝。

  「去向死去的爸妈抗议,你的名字是他们取的,我无权更改。」又不是洋人取什么洋名。

  望着和他差不多高的弟弟,葛元卓心中感触良多。

  当年他们父母离婚时,他们一个八岁,一个六岁,两人被迫分隔两地,互不往来的断了联系,一直到五年前才又重聚。

  在这期间,带着弟弟的母亲再嫁华裔,在美国一住就是十来年没想过要搬回台湾,而他父亲则认识一位年轻他十五岁的女孩,打算和她结婚。

  没想到那女孩爱慕虚荣脚踏两条船,另外结交了跟她同年纪的男朋友,共通串谋想夺取他家的财产,意图纵火杀害他们父子俩。

  那场火夺去父亲的生命,他侥幸地逃过一劫只受到局部灼伤,但一个家就这么毁了,他也因为联络不到母亲而被送进育幼院,那时他才十二岁。

  「不公平,我怎么找不在人世的人抗议,他们把你的名字取得那么好,却叫我元宝,想想真有些偏心。」而且也偏得太厉害了。

  大笑的葛元卓安慰的拍拍他肩膀,「长子总是分得较多的宠爱,没人爱的你只好认命了。」

  「这话听来有炫耀的意味,叫人很不是味道。」第一个孩子照书养,第二个孩子当猪养,他终于明白个中意思了。

  「没关系,你也可以跟我炫耀,毕竟你是家中的『独子』。」他半开玩笑的道。

  以葛元宝新的家庭而言,他的确是个独子,深爱他母亲的继父爱屋及乌的不愿多个孩子分走对他的爱,因此选择结扎来表现他无私的父爱。

  所以他的童年过得非常幸福,在有爱的环境自由成长,住华屋,吃美食、念名校,没什么挫折一路顺顺畅畅,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哈佛法学院。

  而他回到国内的原因,是因为母亲和继父乘坐轻航机到大峡谷游玩时失事,两具难辨的残骸让他顿失所亲,他突然想起自己还有一个哥哥在台湾。

  因此他回来了,顶着留美的高学历顺利考上检察官。

  但是他的兄长却没如他一般幸运,住进育幼院后他一直是不合群的孩子,数度逃离又被带回去,是院里老师和院长的头痛人物。

  在他十五岁那年,他被一位日本人领养了,从那时起他的世界就坠入无边的黑暗里。

  「呿!我宁可有一屋子的弟弟妹妹,好让我叫他们饺子、月饼。」这样他还乎衡些。

  「可是他们一定会恨你。」甚至谋杀他。

  葛元宝无所谓的耸耸肩,「恨就恨吧!以我现在的工作,我想恨我的人只多不少。」

  被判入狱的犯人,以及他们的家人肯定恨他,在象征正义公理的法律前,他比包公还铁面无私,绝下留情。

  「喔!那有没有解决不了的麻烦,我多少可以帮上点忙。」葛元卓说得很有技巧,将眼底凌厉的光芒隐去。

  为了他的安危,必要时他会出手。

  「不用了,瞧瞧你那些员工还不够麻烦,光是他们就够你头痛了。」他实在佩服兄长的勇气,敢首开先例和一群作奸犯科的人一起工作。

  不是他们不好,而是他们各有一段惨痛的过去,一旦情绪失控爆发出来,恐怕没几人制得住。

  「元宝检察官,你这句话就涉及人身攻击哦!我们几时给老板添麻烦了?」他们乖得如笼子里的兔子,毫无杀伤力。

  「就是嘛!我们安份守己已经很久了,最近还改吃素。」末了他双手合掌,念了一句阿弥陀佛。

  要宝的小蔡逗趣地朝葛元宝一拜,神情肃穆要他好走,初一、十五他们会带鲜花素果去看他,望他一生极乐,没有烦恼。

  「啧!这是你带出来的员工呀!怎么公司还没倒。」他取笑地将小蔡的「好意」送回,并祝他早日修成正果。

  「你看他们一个个的体格,要倒也很难,风大挡风,雨来遮雨,土石流来时还能拿他们当沙包使用,一举数得。」而且只需要付一份薪水。

  卓元宝点头称是,「说得有道理,你想得比我周到。」

  难怪他的员工一个比一个壮,原来有此种用途。

  「喂!你们兄弟俩别一搭一唱的消遣我们,来来来,干了这杯,别想开溜,今天要让你们醉得去舔地板。」

  「好呀!喝喝喝,不醉不归,是男人就干脆点,不要婆婆妈妈找一堆借口。」

  「我会起酒疯。」葛元宝笑着拒绝递到面前的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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